資料來源:116-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3,515,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及刑案等各項經常性工作業 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人事費162,464千元,其內容
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8,503千元,係職員78人之
 薪俸、加給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1人之待遇
 2,525千元)。
2.技工及工友待遇4,020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5人及工友3人之工餉、加給等。
3.獎金29,136千元,係考績獎金及年終工作獎金
 等(包括停止辦案檢察官1人之年終工作獎金31
 6千元)。
4.其他給與1,444千元,係休假補助及員工因公
 傷殘死亡慰問金等。
5.加班費11,540千元,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
 等。
6.退休離職儲金8,516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
 提撥之退休、離職儲金等。
7.保險9,305千元,係現職人員依法應提撥之公
 、勞、健保費等。
162,464,000 168,422,000 -5,958,000 -3.54%
1000 人事費 162,464,000 168,422,000 -5,958,000 -3.54%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98,503,000 104,771,000 -6,268,000 -5.98%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4,020,000 4,020,000 0 0.00%
1030 獎金 29,136,000 29,136,000 0 0.00%
1035 其他給與 1,444,000 1,444,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11,540,000 11,230,000 310,000 2.7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8,516,000 8,516,000 0 0.00%
1055 保險 9,305,000 9,30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