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最高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最高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4,461,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定程序,辦理全國第三審刑事案件、非常上訴 案件、再議案件、督促自動檢舉案件、督導檢警調聯繫配 合偵查犯罪案件及其他有關刑事案件。  
預期成果
發揮檢察功能,達到摘奸發伏,確保人民權益及社會安寧 。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督導肅貪暨重大刑事案件辦理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1,225千元,其內容如下:
1.人事費2,276千元,係辦理國家安全案件工作
 之加班費。
2.業務費8,949千元,其內容如下:
 (1)通訊費2,460千元,係郵資、電話費及數據
   網路通訊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407千元,包括:
   <1>係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肅貪暨重大刑案
     等會議、研討會之出席費、諮詢費及講
     座鐘點費941千元。
   <2>辦理重大刑案參考資料或文獻翻譯費466
     千元。
 (3)物品1,583千元,包括:
   <1>購買辦案參考用法學書籍、訂閱法學期
     刊及報章雜誌等經費422千元。
   <2>辦案用所需文具紙張、環保資訊耗材及
     節能事務用具等經費861千元。
   <3>非消耗性辦案用具等購置經費3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2,174千元,包括:
   <1>辦理重大刑案之資料蒐集、貪瀆案例分
     析研究等辦案經費1,774千元。
   <2>辦理高層檢警調連繫會議、業務及新聞
     聯繫與一般事務工作等辦案經費400千元
     。
 (5)國內旅費615千元,係督導視察所屬檢察機
   關業務及辦理重大案件之差旅費。
 (6)國外旅費710千元,係新興科技犯罪及偵查
   實務交流考察經費。
11,225,000 11,442,000 -217,000 -1.90%
1000 人事費 2,276,000 2,276,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2,276,000 2,276,000 0 0.00%
2000 業務費 8,949,000 9,166,000 -217,000 -2.37%
2009 通訊費 2,460,000 2,46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7,000 1,407,000 0 0.00%
2051 物品 1,583,000 1,583,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174,000 2,445,000 -271,000 -11.08%
2072 國內旅費 615,000 615,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710,000 656,000 54,000 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