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福建連江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5,42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2.辦理購置辦公設備。  
預期成果
1.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2.提高工作效率,俾利公務推行。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241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水電費43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2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94千元。
2.稅捐及規費1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12千元。
 (2)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7千元。
3.保險費5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4.兼職費115千元,係兼職人員兼職費。
5.物品23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95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06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3)辦公事務費33千元。
6.一般事務費84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動等
 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62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維
 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36千元,係各型車輛3輛
   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20千元,按職員(
   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9人,每人每年1,04
   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800
 元計列)。
1,241,000 1,220,000 21,000 1.72%
2000 業務費 1,241,000 1,220,000 21,000 1.72%
2006 水電費 436,000 436,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9,000 1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5,000 5,000 0 0.00%
2030 兼職費 115,000 115,000 0 0.00%
2051 物品 234,000 234,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84,000 63,000 21,000 33.3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62,000 136,000 26,000 19.12%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6,000 82,000 -26,000 -31.71%
2093 特別費 130,000 13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