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8,40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64,356千元,均屬人事費,其
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8,440千元,係職員24人、
 法警1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1,700千元,係聘用人員2人之
 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2,652千元,係技工1人、駕駛
 2人及工友1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9,816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4,750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5,066千元。
5.其他給與50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40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4,59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1,380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3,21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030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500千元
   。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11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420千元。
8.保險3,62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62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66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340千元。
64,356,000 50,823,000 13,533,000 26.63%
1000 人事費 64,356,000 50,823,000 13,533,000 26.63%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8,440,000 29,640,000 8,800,000 29.69%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700,000 1,622,000 78,000 4.8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652,000 2,652,000 0 0.00%
1030 獎金 9,816,000 8,353,000 1,463,000 17.51%
1035 其他給與 508,000 508,000 0 0.00%
1040 加班費 4,590,000 3,144,000 1,446,000 45.9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030,000 2,248,000 782,000 34.79%
1055 保險 3,620,000 2,656,000 964,000 3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