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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650,000 元()
計畫內容
汰購大型警備車及觀護車各1輛。  
預期成果
增進審判及行政業務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650千元,均屬運輸設備費
,係汰購大型警備車1輛7,800千元及觀護車1輛8
50千元,合共如列數。
8,650,000 180,000 8,470,000 4,705.56%
3000 設備及投資 8,650,000 180,000 8,470,000 4,705.56%
3025 運輸設備費 8,650,000 180,000 8,470,000 4,70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