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2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800,677,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2,822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2,342千元,包括:
 (1)水電費24,38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464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23,893千元。
   <3>辦公廳室瓦斯費29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9,314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7,936千元。
   <2>租用影印機等設備租金1,135千元。
   <3>租用電動(機)車電池租金22千元。
   <4>租用公務車租金221千元。
 (3)稅捐及規費129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71千元。
   <2>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58千元。
 (4)保險費27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17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00千元。
 (5)物品4,59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637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1,903千元(明細詳「
     公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050千元。
 (6)一般事務費4,51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6,58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73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232千元,係各型車
     輛58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
     細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141千元,按
     職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089人,每
     人每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48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2,822,000 50,587,000 2,235,000 4.42%
2000 業務費 52,342,000 50,107,000 2,235,000 4.46%
2006 水電費 24,386,000 23,219,000 1,167,000 5.03%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9,314,000 9,314,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129,000 12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79,000 279,000 0 0.00%
2051 物品 4,590,000 4,408,000 182,000 4.13%
2054 一般事務費 4,516,000 3,366,000 1,150,000 34.17%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587,000 6,908,000 -321,000 -4.6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373,000 2,316,000 57,000 2.46%
2093 特別費 168,000 16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480,000 48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480,000 48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