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8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92,090,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9,10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75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50千元。
2.通訊費2,49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61千元。
 (2)郵資費2,431千元。
3.資訊服務費9,707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1
 ,451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8,256千元。
4.保險費2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86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44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24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7千元。
7.物品13,71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3,041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0,348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330千元。
8.一般事務費50,30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949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3,054千元。
 (3)院檢共同使用大型贓證物庫分攤經費1,516
   千元。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75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6,801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9,206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5,133千元。
 (8)古蹟營運維護所需經費407千元。
 (9)各類書表等印製費434千元。
 (10)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500千元。
 (11)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112千元。
 (12)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95千元。
 (13)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71千元。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65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4,092千元,係龍潭檔卷倉庫
 等整修工程。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6,155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70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666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34千元。
12.運費332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13.短程車資197千元,係短程洽公所需車資。
99,108,000 84,340,000 14,768,000 17.51%
2000 業務費 99,108,000 84,340,000 14,768,000 17.51%
2003 教育訓練費 75,000 75,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492,000 2,49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9,707,000 9,044,000 663,000 7.33%
2027 保險費 27,000 27,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864,000 86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447,000 447,000 0 0.00%
2051 物品 13,719,000 13,957,000 -238,000 -1.71%
2054 一般事務費 50,301,000 44,032,000 6,269,000 14.2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4,092,000 6,018,000 8,074,000 134.1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155,000 6,155,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700,000 700,000 0 0.00%
2081 運費 332,000 332,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197,000 197,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