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422,000 元()
計畫內容
1.精進審判專業,充實審判資訊,保障司法人權。 2.提高審判績效及裁判品質。 3.發揮技術審查官之功能,確保裁判技術判斷之正確性。 4.商業調查官辦理商業事件問題判斷分析及資料蒐集等業  務。 5.司法事務官確實進行審查及調解、非訟、提存等業務。 6.督促法官助理協助法官辦案,減輕法官工作負擔。  
預期成果
1.推動法官審判專業化,增進專業知能;強化法官會議之  功能,統一法律見解,避免裁判衝突與矛盾;充分運用  審理模式與審理計畫使案件進行情形更透明、順暢。 2.預計本年度辦理民事事件業務1,112件、刑事案件業務5  67件、行政訴訟業務187件、商業事件業務209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辦理刑事案件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526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20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7千元。
 (2)郵資費15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688千元,包括:
 (1)義務辯護律師及訴訟參與人指定代理人酬
   金380千元。
 (2)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
   費381千元。
 (3)刑事案件鑑定費927千元。
3.物品252千元,係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
 。
4.一般事務費179千元,包括:
 (1)各類書表等印製費88千元。
 (2)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相關經費60千元。
 (3)提解出庭應訊被告誤餐費及開庭逾時誤餐
   費31千元。
5.國內旅費200千元,包括:
 (1)刑事案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50千元
   。
 (2)刑事案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50千元。
 (3)刑事案件證人、鑑定人旅費100千元。
2,526,000 2,937,000 -411,000 -13.99%
2000 業務費 2,526,000 2,937,000 -411,000 -13.99%
2009 通訊費 207,000 207,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88,000 1,969,000 -281,000 -14.27%
2051 物品 252,000 252,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79,000 309,000 -130,000 -42.07%
2072 國內旅費 200,000 2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