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2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8,83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6,27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6,246千元,包括:
 (1)水電費7,78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2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66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5,203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44,407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796千元。
 (3)稅捐及規費8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6千元。
   <2>公務汽機車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40
     千元。
 (4)保險費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48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47千元。
 (5)物品966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36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329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01千元。
 (6)一般事務費648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88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56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97千元,係各型車輛
     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59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52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30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6,276,000 53,791,000 2,485,000 4.62%
2000 業務費 56,246,000 53,773,000 2,473,000 4.60%
2006 水電費 7,787,000 7,787,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5,203,000 42,925,000 2,278,000 5.31%
2024 稅捐及規費 86,000 8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95,000 95,000 0 0.00%
2051 物品 966,000 934,000 32,000 3.43%
2054 一般事務費 648,000 486,000 162,000 33.3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87,000 887,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6,000 355,000 1,000 0.28%
2093 特別費 218,000 21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0 18,000 12,000 66.67%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 18,000 12,000 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