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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6-最高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4頁
預算機關
最高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950,000 元()
計畫內容
汰購首長專用車及客貨兩用車等設備。  
預期成果
確保公務順利執行,增進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01 交通及運輸設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950千元,均屬運輸設備費
,係汰購首長專用車1輛2,100千元及客貨兩用車
1輛850千元,合共如列數。
2,95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950,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2,9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