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行政院主計總處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9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14,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照規定籌編11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2.執行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 3.為妥適分配及運用有限資源,推動「落實零基預算精神  強化預算編製作業精進措施」。 4.訂修117年度總預算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規範。 5.加強對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督導,推動辦理相關預警  機制。 6.彙編116年度直轄市及縣(市)總預算並建立歷年地方預  算資料庫(含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7.辦理地方災害防救經費之協助相關業務。  
預期成果
1.如期編成117年度總預算案送立法院審議,落實執行116  年度預算,使各機關切實執行施政計畫,各項計畫經費  支出經濟有效。 2.促使預算制度改進,配合計畫作業之強化,以貫徹計畫  預算之精神。 3.督導地方預算編列與執行,建立一致規範及預警機制,  以逐步健全地方財政秩序。 4.彙編直轄市及縣(市)年度總預算資料作為政策制定參據  ,並有助提升地方公務預算編製及執行業務品質。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中央總預算核編與地方主計業務督導 本分支計畫為辦理中央政府總預算之審議與編印
、預算制度之研究改進、督導地方預算編製及執
行業務暨預算資料蒐集與分析、辦理地方災害防
救經費之協助以及派員實地查(考)核各公務機關
預算執行等相關業務,計編列業務費5,314千元
,內容如下:
1.同仁赴各公私立學校或訓練機構修習學位、學
 分、研習或研究等所需費用25千元。
2.公務聯繫用電話費及郵資320千元。
3.公務所需影印機租金630千元。
4.辦理預算編製與執行相關法令研習課程等計65
 千元,內容如下:
 (1)出席費15千元。
 (2)講座鐘點費50千元。
5.辦理總預算核編、地方政府主計相關業務之督
 導、查核各公務機關預算執行所需紙張、電腦
 耗材、碳粉匣、文具、表件、報告及購置相關
 圖書等計350千元,內容如下:
 (1)消耗品300千元。
 (2)非消耗品50千元。
6.編印總預算編製及單位預算執行作業手冊、中
 央政府總預算案及法定預算相關書表、第二預
 備金動支數額表等2,695千元;其他有關辦理
 公務預算核編及執行所需各項雜支等計449千
 元,合計3,144千元。
7.辦公用機具及設施等所需養護費20千元。
8.核編中央政府總預算、辦理地方災害復建之現
 勘及派員查(考)核各公務機關預算執行等所需
 出差旅費251千元。
9.派員出席2027年OECD資深預算官員委員會年度
 會議及亞洲資深預算官員會議所需國外旅費46
 1千元。
10.洽公短程車資48千元。
5,314,000 4,686,000 628,000 13.40%
2000 業務費 5,314,000 4,686,000 628,000 13.40%
2003 教育訓練費 25,000 30,000 -5,000 -16.67%
2009 通訊費 320,000 332,000 -12,000 -3.61%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630,000 291,000 339,000 116.4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5,000 65,000 0 0.00%
2051 物品 350,000 354,000 -4,000 -1.13%
2054 一般事務費 3,144,000 3,020,000 124,000 4.1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000 13,000 2,000 15.38%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
2072 國內旅費 251,000 75,000 176,000 234.67%
2078 國外旅費 461,000 461,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48,000 45,000 3,000 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