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6-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09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755,000 元()
計畫內容
1.消費者保護計畫、方案之研擬或審議;消費者保護教育  之推廣及人員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動  等。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及協調等;消費者保  護團體之扶植及公告。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之研修、釋疑,消保法規及判決  等資料蒐集與出版。 4.加強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及推動消費爭議調解委員  會業務;協調處理重大消費事件;強化商品或服務之查  核檢驗。 5.督導協調權責機關持續精進落實五環2.0食安政策,且  持續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跨部會整合環安、農安、食安  監測資訊,強化中央地方合作稽核檢驗,運用食品雲資  訊及持續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輔導食安  教育與管理等食品安全核心工作計畫。 6.研議食品安全管理強化政策、審查法案、核議及管考食  品安全重大計畫。 7.籌辦重大食品安全會議,追蹤並協調部會辦理會議決議  事項。  
預期成果
1.研訂或審議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方案供各機關據以執行、  辦理教育宣導等活動提升消費意識、出席國際消費者保  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加強國際合作及交流。 2.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消費資訊及落實消  費者保護措施;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共同推展  消費者保護工作。 3.研修消保法規及核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釐清消保法適用疑義,國內外消保法規、判決等資料  之蒐集、翻譯與出版,以強化法制,落實消費者權益之  維護。 4.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聯繫及處理消費爭議調解能力  ;協調處理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加強市售商品及服務之  查核檢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5.藉由跨部會協調與合作,落實五環2.0食安政策各項工  作推動,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與聯合稽查制度、整合運用  食品雲資訊、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及強化  風險溝通與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6.透過跨部會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系統化稽查高  風險產品,協調農業部及衛福部,強化市售農產品產地  鑑別、標示及農產品溯源追蹤等,以防堵不安全食品流  入食品供應鏈或農產品混裝販售等食安問題。 7.整合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推動農安食安環安資  料庫整合與應用、透明化專區及跨部會學校午餐查詢專  區,以及蒐集食安情資及預判預警食安風險,杜絕非法  食品,讓民眾吃得安心。 8.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及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與措施  ,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6預算 115預算 115差異 115比例
01 消費者保護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12,94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消費者保護綜合規劃業務,計4,627千元,包
 含:
 (1)接洽公務所需通訊費,包含電話及郵資計2
   58千元。(通訊費)
 (2)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網站使用
   費計14千元。(權利使用費)
 (3)消費者保護會委員兼職費540千元、國內旅
   費60千元。(兼職費540千元、國內旅費60
   千元)
 (4)辦理政策研擬、計畫或方案審查相關會議
   及重要論述撰擬等所需出席費、審查費及
   稿費計303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委託辦理消費者保護相關業務研究調查經
   費800千元。(委辦費)
 (6)購置國內外期刊、書籍、雜誌及推動業務
   所需辦公物品等計411千元。(物品)
 (7)辦理消費者教育業務統合規劃及訓練等1,3
   73千元。(一般事務費)
 (8)派員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
   、其他相關國際會議或參訪活動所需國外
   旅費809千元。(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
   表)(國外旅費)
 (9)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59千元。(短程車資
   )
2.消費者保護志工業務,計571千元,包含:
 (1)志工意外保險費18千元。(保險費)
 (2)辦理志工座談會所需鐘點費13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
 (3)志工交通及誤餐補助費、工作交流檢討540
   千元。(一般事務費)
3.消費者保護督導考核及消費者保護團體業務,
 計573千元,包含:
 (1)督導考核業務、消費者保護團體評定及獎
   補助審查等會議學者專家出席費、審查費
   及鐘點費等437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辦理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所需租車費1
   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
 (3)督導考核及消費者保護團體聯繫會議所需
   場地費及誤餐費76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一般事務費76千元、國內旅費50千元)
4.消費者保護法制相關經費867千元,包括:
 (1)消費者保護法規研修會議學者專家出席費
   、鐘點費及法規翻譯稿費533千元。(按日
   按件計資酬金)
 (2)消費者保護法規相關書籍印製257千元、法
   律資料庫權利使用費等22千元。(一般事務
   費257千元、權利使用費22千元)
 (3)辦理法制業務出席會議國內旅費55千元。(
   國內旅費)
5.查核檢驗業務相關經費3,445千元,包括:
 (1)委託辦理市售商品檢驗經費1,600千元。(
   委辦費)
 (2)市售商品查核檢驗業務所需經費400千元。
   (一般事務費)
 (3)相關工作勞務服務費(2人)1,295千元。(一
   般事務費)
 (4)學者專家出席費3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
 (5)國內旅費120千元。(國內旅費)
6.消費者保護官業務相關經費809千元,包括:
 (1)為全國消費者保護官投保意外險及醫療險
   等300千元。(保險費)
 (2)辦理全國消費者保護官培訓所需一般事務
   費310千元、租車費39千元、鐘點費60千元
   、國內旅費100千元。(一般事務費310千元
   、其他業務租金39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
   金60千元、國內旅費100千元)
7.獎補助費計2,056千元,包括:
 (1)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有關保護消費者權益及
   相關事務所需經費956千元。(對國內團體
   之捐助)
 (2)獎助優良消費者保護團體及辦理消保工作
   成效顯著之消費者保護團體等經費1,100千
   元。(獎勵及慰問)
12,948,000 5,298,000 7,650,000 144.39%
2000 業務費 10,892,000 5,298,000 5,594,000 105.59%
2009 通訊費 258,000 120,000 138,000 115.00%
2015 權利使用費 36,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9,000
2027 保險費 318,000 18,000 300,000 1,666.67%
2030 兼職費 540,000 495,000 45,000 9.0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76,000 323,000 1,053,000 326.01%
2039 委辦費 2,400,000 800,000 1,600,000 200.00%
2051 物品 411,000 208,000 203,000 97.60%
2054 一般事務費 4,251,000 2,455,000 1,796,000 73.16%
2072 國內旅費 385,000 50,000 335,000 670.00%
2078 國外旅費 809,000 809,000 0 0.00%
2084 短程車資 59,000 20,000 39,000 195.00%
4000 獎補助費 2,056,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956,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