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3頁
預算機關
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88,733,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行政院年度施政方針,辦理中、長程及施政計畫、  施政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訂定等工作。 2.依據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辦理國家化學物質管  理政策及財源研析、跨部會協調整合、國家化學物質管  理會報正式會議、諮詢及幕僚會議等事務。 3.辦理內部控制風險管理、年度計畫管制與評核作業、文  書管理及重要事項追蹤管考、輿情彙集研析及回應等事  宜。 4.研析國際化學物質管理趨勢,依據國際公約公告化學物  質相關資訊,檢視我國辦理情形及推動跨部會合作等工  作,推動跨部會全氟及多氟烷基物質(PFAS)管理行動計  畫。 5.辦理資訊網站、內部系統建置、整合、維運等業務。 6.辦理各項資訊設備維運、汰舊換新、共構機房相關軟硬  體更新作業、建置高速網路設施及雲端運算環境等工作  。 7.建構資安韌性,辦理系統資安檢測、異地備援及資訊安  全防護等相關服務。 8.蒐集國內外化學物質管理現況,配合國內運作調查,評  估公告為毒性或關注化學物質,規劃分級管理,以完備  管理法規制度。 9.配合管理需求,維護精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登記申報  系統,辦理操作說明會及教育訓練,落實追蹤管理物質  流向。 10.強化化學物質源頭管理及流向追蹤,辦理後市場查訪   及化工原料業者輔導作業。提升跨部會及與地方政府   食安源頭管控之合作機制,落實「五環2.0食安政策」   ,推動快速預警通報機制,並配合執行聯合稽查專案   。另精進網路交易巡查機制,加強輔導網路販售及平   臺業者落實自主檢核及管理,防堵網路違法販售。 11.持續辦理複合式輸入規定及化學物質輸出入簽審審查   核發作業,另賡續與財政部關務署合作邊境查驗作業   ,共同查驗列管化學物質,落實邊境源頭管制。 12.執行環境用藥管理,督導並協助各地方政府強化環境   用藥之查核及查驗登記。 13.配合環境用藥管理法規政策及修訂,強化系統資訊應   用功能。 14.推動國家防疫一體聯合行動工作,辦理「強化對食品   安全風險之評估、管理及溝通」、「遏止抗生素抗藥   性之大流行」及「將環境整合納入防疫一體」等各行   動路徑具體工作項目,以維護環境、人體及生態健康   。 15.辦理化學物質登錄資料審查作業,精進登錄制度架構   ,維護並強化化學物質登錄系統功能,提升資料統整   與應用效能。 16.完備危害及暴露評估相關技術文件,以暴露與風險為   基礎研析優化登錄制度及新興技術應用可行性,整合   資訊建置方式以避免重複測試。 17.持續維持化學雲資料介接與系統運作,並依據部會化   學物質管理延伸需求,擴增資料及優化系統功能。 18.依我國無毒家園推動策略,辦理化學物質風險管理、   制定風險溝通策略與實施方案,推動綠色化學應用及   創新工作。 19.持續強化毒性化學物質及具危害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   防管理及測試。 20.強化毒性化學物質及具危害關注化學物質危害預防相   關系統,以確保運作安全管理。 21.持續推動毒化災防救業務,以強化災防體系效率。 22.精進災害應變體系,強化跨部會合作,進行危害化學   品運作場域風險評估。 23.維持及提升環境事故之專業諮詢、監控及整合處理能   量。 24.進行毒化災防救技術研究發展,辦理毒性化學物質相   關研習及專業訓練,提升救災體系人員專業能力。 25.強化中區、南區毒化災專業訓練場及資材調度中心營   運維護,建置北區毒化災專業訓場。  
預期成果
1.藉由辦理本署中、長程及年度施政計畫,訂定施政目標  及重點,並就關鍵績效指標達成情形,評估年度施政績  效。 2.彙整各部會「國家化學物質管理行動方案」施政成果,  持續研析檢討我國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政策及財源;跨部  會協調化學物質管理措施,加強部會橫向溝通交流及共  識,建立合作基礎。 3.落實列管重要施政計畫、重要事項追蹤管考及輿情彙集  研析、回應等事宜。 4.持續蒐集研析國際化學物質管理資訊,配合國際公約公  告化學物質相關資訊,掌握國際趨勢,探討我國管理策  略,積極推動及建立跨部會合作模式,以提升我國化學  物質管理管制措施之成效,接軌國際。 5.提升網站資訊服務效能,確保資訊業務持續運作。 6.加強共構機房相關軟硬體更新、維運及建置,確保資訊  系統、資訊設備及網路環境之效能與可用性,讓使用者  易於取用本署資訊服務。 7.強化機關資訊安全防護能量,全年無休監控網路狀況,  健全資訊安全管理制度,提升資訊網站及系統資料之安  全性。 8.接軌國際管理趨勢及國內需求,建置毒性及關注化學物  質管理架構與方式,完備利害關係人溝通與協商機制,  利於受管制運作者依循法規規定。 9.以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相關法規為基礎,強化登記  申報系統管理功能,掌握物質運作流向並提升系統操作  便利性。 10.落實列管化學物質自源頭至後市場之流向追蹤管理,   強化跨部會食安源頭管控合作機制及快速通報預警,   配合執行跨部會聯合稽查專案。精進網路交易巡查,   輔導網路販售及平臺業者落實自主檢核及管理,防堵   網路違法販售或轉讓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 11.把關複合式輸入規定及化學物質輸出入簽審作業,補   強管制斷點;持續執行邊境貨品查驗作業,篩選不同   查檢條件提升邊境查驗之管理量能,杜絕非法輸入。 12.辦理有效成分抽驗檢測、查核市售環境用藥標示及環   境用藥廣告,確保安全使用環境用藥,提升國人對環   境用藥的認知。 13.持續推動網路申辦環境用藥許可證及許可執照作業,   提升審查及核證效率。 14.強化防疫與環境相關之食媒性疾病預防及食安源頭管   理工作,並精進整合化學物質之環境調查作業,促進   跨部會環境資訊交流及資訊整合工作,保護人體及環   境健康。 15.登錄掌握國內化學物質特性基線資料,完善具危害性   物質之個案式或分級管理架構,並促進登錄資料之統   整與應用。 16.加速蒐集物質暴露及用途等資訊,分批滾動式評估,   強化風險管理架構及配套措施。 17.跨部會化學物質管理資訊匯集,輔助各部會化學物質   管理資訊交流,提供部會政策與策略研擬。 18.就關注議題之化學物質彙整過去沿革及辦理後續規劃   ,制定風險溝通策略與實施方案,強化不同族群化學   科普知識,多元化運用各類平臺,提高利害關係者對   生活中化學物質認知;辦理第5屆綠色化學競賽推動事   宜。 19.加強經常性執行災害預防整備工作,包括廠場輔導、   應變測試、聯防組織推動、整備毒化災防救資材等工   作,確保運作安全。 20.強化毒性化學物質中央災害防救工作,擴充及維護危   害預防及運送管理相關資訊系統功能,確保災防業務   正常運作。 21.協助地方政府辦理毒災防救業務,督導執行危害預防   及應變計畫,支援縣市辦理複合型災害演習等,以強   化業者事故責任與應變處理能力。 22.補強災害防救管制斷點,強化災害預防及事故之緊急   應變,降低危害發生頻率。 23.維持政府機關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體系支援機制,   提供即時危害性化學物質專業諮詢服務,提升專業諮   詢及環境事故監控與處理能量。 24.提升毒化災防救技術研究能力,加強培訓政府及業界   毒化災專業應變人才,辦理國內外毒化災專業訓練,   充實應變相關硬體設施及偵檢器材,提升毒化災體系   應變人員整體專業能力。 25.強化中區、南區毒化災專業訓練場既有軟硬體功能及   資材調度中心營運維護,建置北區毒化災專業訓場。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4 危害控制 1.辦理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中央災害防救業務、
 毒災防救計畫檢討修正、應變中心開設演練、
 相關調查、規劃與交流合作等,需業務費2,54
 0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通訊費,公務聯繫所需通訊,需190千元。
 (2)保險費,業務活動相關保險,需110千元。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防救災工作相關計畫
   委員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需358千
   元。
 (4)物品,購置防救災工作所需物資,需150千
   元。
 (5)一般事務費,執行防救災等相關事務,需1
   ,270千元。
 (6)國內旅費,相關業務推動旅費,需290千元
   。
 (7)國外旅費,參加2026年危機預防研討會暨
   國際消防展,需172千元。
2.辦理中央機關化學災害危害預防安全管理及整
 備,強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訓練及
 應變人員對毒化災之應變能力,需業務費12,8
 90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通訊費,公務聯繫所需通訊,需1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相關計畫委員出席費
   、講座鐘點費及稿費,需250千元。
 (3)物品,強化合作訓練、資材之量能及輔導
   購置所需物資,需6,4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5,830千元,內容如下:
   <1>推動化學災害預防整備相關工作,需2,8
     30千元。
   <2>推動化學災害防制相關工作,需1,000千
     元。
   <3>一線應變人員對毒化災之應變能力,需2
     ,000千元。
 (5)國內旅費,相關業務推動旅費,需300千元
   。
 (6)洽公短程車資,需100千元。
3.督導地方機關執行毒性化學物質災害防救工作
 ,配合行政院辦理地方災防考核及全民防衛動
 員評核,依行政院秘書長100年2月10日院臺忠
 字第1000092227號函「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第
 2次會議」紀錄結論,支援縣市辦理複合型災
 害演習、演練等事項,需業務費4,600千元,
 辦理以下業務:
 (1)保險費,業務活動相關保險,需150千元。
 (2)物品,購置災防演練所需物資,需2,100千
   元。
 (3)一般事務費,辦理災防演練相關推動業務
   及督導危害預防及執行應變計畫,需2,000
   千元。
 (4)國內旅費,相關業務推動旅費,需300千元
   。
 (5)洽公短程車資,需50千元。
4.推動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訓練制度,辦理
 毒化災訓練場及資材調度中心訓練設施維護管
 理,應變機構審查及查核管理需業務費3,619
 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通訊費,公務聯繫所需通訊,需200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訓練技術工作相關計
   畫委員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需500
   千元。
 (3)物品,毒化災訓練場測試、保養購置所需
   物資,需640千元。
 (4)一般事務費1,319千元,內容如下:
   <1>應變及災害防救技術相關工作,需500千
     元。
   <2>推廣專業訓練制度及訓練機構管理,需8
     19千元。
 (5)國內旅費,相關業務推動旅費,需500千元
   。
 (6)國外旅費,參加強化複合型災害應變及整
   備能力研商會暨日本東京國際安全防護技
   術展覽會,需147千元。
 (7)運費,公物之運送,需163千元。
 (8)洽公短程車資,需150千元。
5.依據行政院113年1月10日院臺環字第11210470
 45號函及114年7月7日院臺環字第1141014467
 號函核定「建構國家安全化學與韌性永續計畫
 」,跨部會合作推動「優化化學物質安全管理
 」、「掌握化學物質運作風險」、「健全化學
 災害防護量能」及「完備化學災害應變體系」
 等4大策略,總經費9,666,986千元(另基金預
 算550,000千元),執行期間114年至118年,
 屬跨年度連續性預算(114年度編列1,047,479
 千元,116年度以後經費需求計7,225,078千元
 ),本年度編列第2年經費1,394,429千元,其
 中本項目配合編列業務費440,650千元,設備
 及投資331,600千元,辦理以下業務:
 (1)精進及維持中央環境事故諮詢、監控中心
   及專業技術服務計畫,提供即時毒物及化
   學物質諮詢服務,執行災害監控及支援地
   方救災單位現場環境偵檢工作,強化災害
   防救及預防應變資材調度管理等,需業務
   費340,150千元,設備及投資131,300千元
   ,內容如下:
   <1>資訊服務費,維運毒災防救管理系統,
     需4,000千元(含資通安全經費280千元
     )。
   <2>委辦費336,150千元,包括:
       #1.維運應變體系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
         故出勤支援及監控所需人事支出費
         用,需172,000千元。
       #2.應變體系全年無休執行環境事故趕
         赴到場支援各類型事故及所需保險
         ,需37,000千元。
       #3.維運應變體系駐地及設備維護費用
         ,需44,500千元。
       #4.協助執行毒化物運作場所輔導、督
         導、測試、演練、訓練及相關整備
         業務,需82,650千元。
   <3>維持或強化環境事故諮詢監控中心及環
     境事故專業技術小組之軟硬體、環境污
     染檢測設備,及應變相關軟硬體汰舊換
     新等費用,需運輸設備費50,000千元及
     雜項設備費81,300千元。
 (2)辦理災害預防整備工作,加強運送安全管
   理及建立化學物質危害特性及化學物質場
   域運作風險評估等,需業務費100,500千元
   ,設備及投資75,000千元,內容如下:
   <1>按日按件計資酬金,計畫相關工作委員
     出席費、講座鐘點費及稿費,需500千元
     。
   <2>委辦費67,000千元,包括:
       #1.持續辦理災害預防整備工作,包括
         輔導及督導聯防組織、應變測試及
         災害演練等減災工作及運送安全管
         理機制,培訓政府及業者毒化災專
         業應變人才及辦理國內外毒化災專
         業訓練,需57,000千元。
       #2.強化災害防救及建立化學物質危害
         特性及化學物質場域運作風險評估
         ,需10,000千元。
   <3>物品,辦理降低化學物質事故危害風險
     等業務所需物資,需10,000千元。
   <4>一般事務費,辦理降低化學物質事故危
     害風險等相關事務,需22,000千元。
   <5>國內旅費,相關業務推動旅費,需1,000
     千元。
   <6>強化災害防救及預防應變相關運送及管
     理系統功能,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8,00
     0千元(含資通安全經費1,960千元)及
     雜項設備費47,000千元。
 (3)提升毒化災專業訓練場軟硬體功能及優化
   資材調度管理,需機械設備費95,300千元
   及雜項設備費30,000千元。
6.「智慧政府數位化精進發展計畫-毒性及關注
 化學物質運送監控智能秘書計畫」,辦理建立
 化學物質運送管理領域知識大型語言模型及建
 置運送事故影像辨識功能等業務,需資訊服務
 費24,252千元(含資通安全經費1,698千元)
 。
820,151,000 767,604,000 52,547,000 6.85%
2000 業務費 488,551,000 472,456,000 16,095,000 3.41%
2009 通訊費 400,000 550,000 -150,000 -27.27%
2018 資訊服務費 28,252,000 4,000,000 24,252,000 606.30%
2027 保險費 260,000 260,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608,000 2,616,000 -1,008,000 -38.53%
2039 委辦費 403,150,000 413,650,000 -10,500,000 -2.54%
2051 物品 19,290,000 20,393,000 -1,103,000 -5.41%
2054 一般事務費 32,419,000 27,620,000 4,799,000 17.38%
2072 國內旅費 2,390,000 2,390,000 0 0.00%
2078 國外旅費 319,000 487,000 -168,000 -34.50%
2081 運費 163,000 200,000 -37,000 -18.50%
2084 短程車資 300,000 290,000 10,000 3.45%
3000 設備及投資 331,600,000 295,148,000 36,452,000 12.35%
3020 機械設備費 95,300,000 28,150,000 67,150,000 238.54%
3025 運輸設備費 50,0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8,000,000 24,000,000 4,000,000 16.67%
3035 雜項設備費 158,300,000 171,400,000 -13,100,000 -7.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