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環境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38,644,000 元()
計畫內容
1.檢討空氣污染防制法法規及相關子法,強化細懸浮微粒
及臭氧管制工作,並執行臭氧層保護政策;另持續檢討
修正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相關法規。
2.檢討修訂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強化固定污
染源管制及改善追蹤等相關工作。
3.研擬移動污染源車輛管理措施及修訂相關法規。
4.協辦我國淨零轉型關鍵戰略措施計畫,補助空氣污染防
制基金執行客運車輛電動化推動計畫。
5.執行機動車輛新車型噪音抽驗及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
及辦理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業務。
6.督導地方執行交通噪音改善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有效管
制交通噪音。
7.加強各類場所,包括工程及設施噪音及低頻噪音管制。
8.推動噪音陳情輔導機制,提升噪音陳情及稽查案件處理
效率。
9.擴充空氣毒性化學物質監測項目,建置我國環境大氣有
害空氣污染物濃度資料。
10.監測數據合理性分析,並解析監測數據研提相對應之
管制改善對策。
11.建立空氣毒性化學物質環境大氣濃度監測年報。
12.建立及更新我國固定污染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行業別
排放係數等基礎資料,作為排放量計算及空氣污染防
制費收費使用。
13.建立及更新固定污染源行業別空氣毒性化學物質排放
資料,強化污染源管制。
14.建立我國固定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排放資料庫,作為
政策研析資料使用。
15.大氣監測業務規劃執行及優化預報技術服務。
16.推動空氣品質國際合作。
17.評估利用衛星觀測資料,強化環境監測量能。
18.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維護管理規劃。
預期成果
1.健全空氣污染防制與管制破壞臭氧層化學物質之制度及
法規,精進室內空氣品質管理制度及作法,同時強化細
懸浮微粒及臭氧管制策略,以達115年全國細懸浮微粒
手動監測年平均濃度13.5 µg/m3及臭氧紅色警示站日
數降低78%(以108年為基準年)之目標。
2.健全固定污染源相關法規及管理制度,督導地方環保主
管機關落實固定污染源改善及追蹤工作。
3.落實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車輛之管制,協力推行運具電
動化。
4.提升客運車輛使用電動車輛之占比,鼓勵優先運行於高
運量區域,改善空氣品質。
5.完成至少200輛新車抽驗及執行自行品管測試800輛次,
並協助地方落實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工作。
6.督促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降低交通系統噪音及減少
交通噪音陳情案件。
7.落實噪音管制及健全相關管理策略。
8.強化環保局稽查陳情案件輔導處理,提升噪音稽查處理
品質。
9.建立我國長期空氣毒性化學物質基線資料,可作為未來
管制成效檢討使用。
10.藉由調查成果,提出環境中空氣毒性化學物質之優先
減量物種,以有效改善民眾之健康風險。
11.建立我國空氣毒性化學物質管制使用之基礎資料,並
可做為未來排放量計算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使用。
12.建立我國空氣毒性化學物質之排放資料,可提升管制
完整性,並藉由調查過程普查現況,完備管制所需基
礎資料。
13.建立空氣毒性化學物質環境大氣濃度監測年報。
14.建立我國固定源空氣毒性化學物質排放資料庫,作為
政策研析資料使用。
15.完善全國大氣監測業務網絡運作及提升預報技術服務
。
16.增進我國大氣觀測技術與預報方法。
17.擴充大氣監測量能與國際接軌。
18.完善全國空氣品質監測站網運作規劃。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固定空氣污染源管制 | 辦理固定污染源相關管制法規修訂,召開研商會 、公聽會、研討會及相關說明會等事宜,需業務 費42千元。 |
42,000 | ||||||
| 2000 | 業務費 | 42,000 | 55,000 | -13,000 | -23.64% | ||||
| 2009 | 通訊費 | 3,000 | 5,000 | -2,000 | -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000 | 15,000 | -5,000 | -33.33% | ||||
| 2051 | 物品 | 8,000 | 12,000 | -4,000 | -33.3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6,000 | 3,000 | 13,000 | 433.33% | ||||
| 2072 | 國內旅費 | 5,000 | 20,000 | -15,000 | -7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