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衛生福利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641,788,000 元()
計畫內容
1.心理健康行政管理及業務宣導。
2.口腔健康行政管理及業務宣導。
3.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
4.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強化藥癮治療服務。
5.強化社會安全網。
6.國民口腔健康促進計畫第二期。
7.新南向醫衛合作與產業鏈發展。
8.身心障礙照顧服務資源布建計畫。
9.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第二期。
10.第2期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
11.國家癌症防治及品質改善計畫。
12.衛福數位基礎建設。
13.口腔智慧醫療與產業永續發展。
預期成果
1.推展多元心理健康促進服務,結合政府及民間團體,擴
展心理健康服務資源,提升心理健康服務之涵蓋率,深
化及優化心理健康服務方案。
2.培訓優質之心理健康相關人力,精進在職繼續教育,提
高專業知能及服務水準,厚植心理健康人力量能,滿足
民眾服務需求。
3.建構持續性精神疾病照護服務體系,並強化精神照護機
構之品質監測機制及評鑑制度,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
4.建立成癮治療及處遇人員培訓制度,強化處遇服務量能
,並發展多元成癮防治服務方案及建立合作網絡,提升
成癮個案治療及處遇涵蓋率,減少對個人身心之危害。
5.增補社區心衛中心人力及各類個案管理人力,強化精神
疾病、自殺防治及藥癮個案管理服務,並提升司法精神
醫療處遇品質。
6.推動國民口腔健康,辦理口腔預防保健,建置特殊族群
口腔醫療照護量能,促進口腔醫療產業國際交流。
7.建立新南向精神醫療、心理衛生與口腔醫事人員人才培
訓,並行銷高級牙材,提升國際交流。
8.完善兒童精神醫療照護,培植跨專業精神醫療團隊,發
展兒童精神醫療服務模式。
9.強化精神病人復歸社區,建立社區支持網絡,協助自立
生活,融入社區平等生活。
10.充實偏鄉牙醫醫療量能,挹注偏遠地區牙醫專業人力
,建置在地醫療網絡,強化牙科支援轉診體系。
11.優化嬰幼兒口腔照護,培訓跨專業團隊,提供個案管
理,發展連續性照護網絡。
12.推動口腔癌防治工作,辦理口腔黏膜篩檢,戒檳服務
指導,檳榔健康危害防制,推動無檳榔環境;提升癌
症醫療品質,建立主動追陽管理模式,強化癌症診斷
品質成效。
13.建構口腔照護與管理資訊系統資料收錄之標準化格式
,強化資料收錄的一致性,以進行後續追蹤管理。
14.佈建牙醫示範醫院,優化牙醫領域之研究人才培育,
發展以病人為中心之跨專科整合照護,完善口腔健康
照護體系。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3 | 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 | 「全民心理健康韌性計畫」奉行政院113年8月23 日院臺衛字第1131019800號函核定,總經費5,63 1,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9年,114年度已 編列871,58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910,58 3千元,本科目編列892,583千元,其內容如下: 1.維護及增修精神照護資訊管理及自殺防治通報 資訊系統等,計列23,650千元(含資本門10,7 98千元)(資訊服務費12,852千元、資訊軟硬 體設備費10,798千元)。 2.辦理鴉片類藥癮病人美沙冬治療藥品、倉儲、 配送等,計列15,000千元(其他業務租金750 千元、物品13,000千元、運費1,250千元)。 3.約用人員2名,計列1,400千元(約用人員酬金 )。 4.辦理強化風險個案早期介入及追蹤管理等,計 列9,405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509千元、 委辦費7,000千元、物品42千元、一般事務費4 20千元、國內旅費434千元)。 5.辦理全國自殺防治中心、酒癮防治中心、安心 專線服務、心理健康學習平臺維運、網路成癮 介入發展計畫、心理健康、自殺防治衛教資源 發展與人員培訓、心理健康及精神疾病調查、 精神醫療網、精神照護機構評鑑、精神疾病嚴 重病人強制鑑定及強制社區治療審查會、龍發 堂家屬培力、精神衛生法法令政策研究、心理 健康與精神疾病防治等相關業務及衛生行政人 員研討會等,計列154,278千元(含資本門2,6 94千元)(委辦費153,275千元、一般事務費1 ,003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1,003千元 )。 6.參加第79屆世界衛生大會及赴歐洲參加心理健 康相關會議,計列272千元;舉辦雙邊或多邊 會議及活動,計列521千元;赴歐洲交流與考 察精神衛生法強制住院專家參審制國際經驗, 計列488千元;參與2026年藥物依賴問題學院 年會,計列210千元,合共1,491千元(國外旅 費)。 7.補(捐)助醫療機構、民間機構及國內團體辦 理酒癮戒治服務及防治模式發展等,計列33,8 42千元(含資本門5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18,00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15,842千元 )。 8.補(捐)助精神衛生相關機構及國內團體辦理 指定醫療機構視訊設備購置、病人社區照顧、 支持及復健等,計列2,000千元(含資本門500 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助800千元、對國內 團體之捐助1,200千元)。 9.撥充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基金辦理暴力防治 處遇計畫,計列40,000千元(對特種基金之補 助)。 10.捐助民間機構及國內團體辦理心理健康促進 與支持服務、相關人員訓練、個案追蹤輔導 、心理衛生教育、心理重建及精神病人權益 保障等,計列26,82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 助)(預計投注於原住民族7,000千元)。 11.濟助精神疾病嚴重病人強制處置醫療費用、 弱勢精神病人伙食及醫療等,計列107,746千 元(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12.捐助特定人口群心理支持服務,計列349,951 千元(其他補助及捐助)。 13.捐助社區酒癮個案治療處遇及鴉片類藥癮病 人美沙冬治療醫療等,計列127,000千元(其 他補助及捐助)。 |
892,58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94,426,000 | 46,155,000 | 148,271,000 | 321.25%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12,852,000 | 10,009,000 | 2,843,000 | 28.40% | ||||
| 2021 | 其他業務租金 | 750,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40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509,000 | |||||||
| 2039 | 委辦費 | 160,275,000 | 31,005,000 | 129,270,000 | 416.93% | ||||
| 2051 | 物品 | 13,042,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423,000 | 3,368,000 | -1,945,000 | -57.75% | ||||
| 2072 | 國內旅費 | 434,000 | |||||||
| 2078 | 國外旅費 | 1,491,000 | 273,000 | 1,218,000 | 446.15% | ||||
| 2081 | 運費 | 1,25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10,798,000 | 1,530,000 | 9,268,000 | 605.75% | ||||
| 3030 |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798,000 | 1,530,000 | 9,268,000 | 605.75% | ||||
| 4000 | 獎補助費 | 687,359,000 | 268,894,000 | 418,465,000 | 155.62%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8,800,000 | 143,104,000 | -84,304,000 | -58.91% | ||||
| 4040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3,862,000 | 125,790,000 | -81,928,000 | -65.13% | ||||
| 4065 |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 107,746,000 | |||||||
| 4090 | 其他補助及捐助 | 476,95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