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85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71,164,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第一、二、三校區各教學大樓、實習  工場、宿舍(信義、自強)、廚房、餐廳及行政大樓等建  物電力修繕及汰換第二、三校區(重機班辦公室、配管  班庫房及電匠工場)學員宿舍(自強、信義)寢室床組及  衛浴設備等。 2.辦理安養機構安養養護房舍、生活設施整建及其他與本  計畫相關需求工程。 3.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109-114年)計畫  。 4.辦理會本部北勞技術大樓及松柏新村整修工程。  
預期成果
1.辦理職業訓練中心各校區建物電力修繕及汰換第二、三  校區(重機班辦公室、配管班庫房及電匠工場)學員宿舍  (自強、信義)寢室床組及衛浴設備等,以維護公共設施  及建構學員安全之學習環境。 2.安養機構生活設施改善,以維人員、設施設備安全及提  升服務品質。 3.安養機構房舍及所屬建物設施等,依公共工程等相關法  規施工,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之消防安檢、  無障礙設施等各項規範,兼顧地方風貌及環保要求,增  加退除役官兵之機構就養安置誘因,以保障就養榮民基  本生活,落實體貼照顧弱勢榮民之目標。 4.辦理會本部北勞技術大樓及松柏新村整修工程,以維護  人員安全。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提升失智照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程計畫 1.本計畫均屬設備及投資,行政院114年1月13日
 院臺榮字第1131035268號函核定「提升失智照
 顧量能長照忘我園區中(109-115年)計畫」第2
 次修正計畫,規劃興建失智床位502床,總經
 費1,684,840千元,分年辦理(109年度編列11,
 710千元,110年度編列48,300千元,111年度
 編列128,576千元,112年度編列87,425千元,
 113年度編列492,289千元,114年度編列430,4
 00千元),本年度編列486,140千元。
2.本年度編列486,140千元,內容如下:
 (1)板橋榮家新建130床,總經費713,591千元(
   109年度編列4,750千元,110年度編列2,00
   0千元,111年度編列7,372千,112年度編
   列87,025千元,113年度編列216,900千元
   ,114年度編列176,053千元),本年度編列
   219,491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
   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委託
   專案管理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管理費之7
   0%提列,計1,425千元)。
 (2)八德榮家新建96床,總經費297,835千元(1
   09年度編列2,720千元,110年度編列2,000
   千元,111年度編列25,300千元,112年度
   編列100千元,113年度編列83,300千元,1
   14年度編列30,695千元),本年度編列153,
   720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委託專案
   管理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管理費之70%提
   列,計1,103千元)。
 (3)雲林榮家整建96床(含耐震補強),總經費2
   13,913千元(109年度編列1,295千元,110
   年度編列15,300千元,111年度編列23,600
   千元,112年度編列100千元,113年度編列
   88,000千元,114年度編列63,635千元),
   本年度編列21,983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
   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
   工程委託專案管理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
   管理費之70%提列,計283千元)。
 (4)高雄榮家新建96床,總經費292,932千元(1
   09年度編列1,690千元,110年度編列2,000
   千元,111年度編列36,000千元,112年度
   編列100千元,113年度編列78,000千元,1
   14年度編列101,805千元),本年度編列73,
   337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委託專案
   管理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管理費之70%提
   列,計653千元)。
 (5)馬蘭榮家新建48床,總經費133,910千元(1
   09年度編列900千元,110年度編列2,000千
   元,111年度編列29,000千元,112年度編
   列100千元,113年度編列26,089千元,114
   年度編列58,212千元),本年度編列17,609
   千元(工程管理費係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
   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工程委託專案管理
   者,照第四點所定工程管理費之70%提列,
   計237千元)。
486,140,000 470,400,000 15,740,000 3.35%
3000 設備及投資 486,140,000 470,400,000 15,740,000 3.35%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86,140,000 470,400,000 15,740,000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