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7頁
預算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41,591,000 元(
計畫內容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之訪視、照顧、救助,體貼照  顧弱勢榮民、遺眷,並依據本會「服務照顧」之核心工  作,參照「聯絡協調服務作業要點」辦理退除役官兵(  眷屬)及民間社福團體(機構)聯絡協調業務。 2.對清寒榮民子女提供就學補助,保障受教權益及促進社  會參與以提升社會地位,落實照顧弱勢之目標。 3.推動本會退除役官兵(眷屬)志願服務工作,結合社會資  源,對獨居及身障等弱勢族群,提供各項適時適當之輔  助性服務照顧。 4.對退除役官兵、遺眷及榮民遺孤因特殊貧病、意外、生  活急困者,適予慰問與救助。 5.辦理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  就養榮民三節慰問。 6.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活動。 7.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單身亡故  榮民殯葬事務、遺產管理、大陸繼承案與遺贈案審查核  發、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等作業及早期亡故榮民墓園、  紀念碑祭祀與遷厝等事宜。 8.辦理海內外退伍軍人社團組織聯繫,出席各國際退伍軍  人協會會議及參加國外退伍軍人重要慶典,接待來訪退  伍軍人團體,促進國際交流。關懷照顧海外退伍軍人,  補助社團辦理年度重要慶典及紀念活動,宣揚愛國意識  ,凝聚向心。 9.辦理國軍單身退員三節加菜金及單身宿舍管理人員酬金  。  
預期成果
1.各榮服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辦理退除役官兵各項業務  ,訪視退除役官兵(眷屬)120萬人次,協助解決就醫、  就養、就學等問題,提供便捷、即時、妥適的服務照顧  ,落實社會救助目標。 2.協助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3,034人次,並補助清寒榮  民就讀國中、國小子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鼓勵向學  ,脫離貧窮。 3.預計召訓組織榮欣志工3千餘人,提供34萬人次退除役  官兵(眷屬)各項照顧服務,建立「社區安全」服務網絡  。 4.辦理清寒退除役官兵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16,520人次;  清寒遺眷三節慰問44,314人次;清寒退除役官兵、榮民  遺眷急難救助、亡故榮民慰問及提供受災害榮民(眷)救  助25,360人次,以紓解貧困,防範憾事,強化社區安全  ,落實社福及防災應變。 5.發放八二三及六一九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  就養榮民7,563人三節慰問金,慰勉服役期間參加戰役  之貢獻。 6.舉辦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與幸福家庭表揚活動,  邀集榮民(眷)參加,實際解決問題,並配合實施在臺居  留暨社福法令宣導,維持家庭穩定功能機制。 7.預估辦理單身亡故榮民善後服務、遺產清查250人、遺  款解繳國庫2.5億餘元、赴大陸高額遺產繼承案驗證1件  、榮民忠靈祭祀36場次及亡故榮民骨灰遷厝27座。 8.出席各國際退伍軍人團體會議及接待來訪國際退伍軍人  團體與各部會邀約外賓,建立交流機制,增加國際能見  度,提升國家影響力,促進實質外交關係。協助海外退  伍軍人組織辦理各項紀念活動,維繫海內外榮民之情感  ,強化退輔功能,提供關懷照顧,凝聚對國家之向心。 9.為提升退伍軍人應有尊崇及榮耀,補助以本會為目的事  業主管機關之全國性退伍軍人社團辦理參訪、國際交流  、重要節慶或紀念日活動、執行社會服務計畫及與退伍  軍人相關活動等,增進退伍軍人參與社會公益服務,凝  聚對國家向心、協助政策宣導,以活化社團能量,提升  退伍軍人社會地位,有利募兵制推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4 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 本計畫係依據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業
要點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辦理,內容如
下:
1.業務費部分,係各項災害救助或急難慰問等物
 資及作業經費12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退除役官
   兵急難救助,預計辦理16,410人次,每人
   次3千元,計需49,230千元。
 (2)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預計辦理7,1
   80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21,540千元。
 (3)清寒退除役官兵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4
   ,960人,每人每節3千元,計需44,640千元
   。
 (4)清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640人
   次,每人次10千元,計需16,400千元。
 (5)就養遺眷重點救助,預計辦理1,656人次,
   每人次30千元,計需49,680千元。
 (6)清寒遺眷三節慰問,每人每節3千元,其中
   一般遺眷每節預計慰問13,095戶,計需117
   ,855千元;另戰功殞命遺族預計春節慰問6
   49人,計需1,947千元,另端、秋節各慰問
   2,190人,計需13,140千元,合計132,942
   千元。
 (7)辦理散居榮民及遺眷遠距照顧服務8,943千
   元。
 (8)喪葬慰問,未就養、未支領退休俸、未請
   領社會保險喪葬給付(津貼),且未申領政
   府機關編列預算發給喪葬補助費(慰問金)
   ,預計辦理76人次,每人次30千元,計需2
   ,280千元;具低、中低收入身分預計辦理3
   8人次,每人次40千元,計需1,520千元,
   合計3,800千元。
327,187,000
2000 業務費 1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000
4000 獎補助費 327,175,000 58,961,000 268,214,000 454.9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327,175,000 58,961,000 268,214,000 454.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