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交通部航港局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44頁
預算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90,16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離島海運航線營運補貼、離島居民往返臺灣海運票  價補貼、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基本航次補貼與船舶維  修補貼、國內商港港埠經營管理虧損補貼、兩岸小三通  客運航線補貼。 2.海運航業、船舶、船員、海事、商港之法規、政策及發  展計畫研擬。 3.航業、船舶驗船機構、船員與駕駛訓練機構、商港港埠  業監理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4.國際海運合作、聯營機構、航運秩序管理業務之規劃、  執行及督導。 5.船舶檢丈、登記與航行安全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6.船員與駕駛訓練、發證、考核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 7.海事、引水業務之規劃、執行及督導。 8.商港安全管理業務之督導。 9.航路標識之規劃、建造、維護、監督、管理及航行安全  之促進。 10.海運國際條約、公約、協定、規範與標準之蒐集、編   譯及執行。 11.辦理燈塔照明設備、電子導航設備暨無線電通信之管   理及維護,離島燈塔之補給作業。 12.導入虛擬實境等技術,升級我國海事人員訓練軟硬體   設備,辦理證書電子化及智慧化審件。  
預期成果
1.加強維護離島地區海運交通,提升海上運輸安全及海運  服務水準。 2.配合各項法案之修訂與制訂,與媒體建立良性溝通,強  化宣導工作績效。 3.健全海運法規法制化,與國際海運法規接軌;因應全球  趨勢規劃整體性之航港發展政策、建立我國海運產業之  競爭優勢,提升我國海運業之國際能見度。 4.保障船員工作權,持續提升我國籍船員素質與水平。另  透過新興科技技術,提升我國海事人員訓練效率,培養  我國優質海運人才,帶動海洋經濟及相關觀光事業發展  ,普及民眾海上休閒娛樂遊憩活動。 5.落實船舶相關法規執行成效,確保航行船舶及人員之安  全。 6.落實港區許可監理,強化業者經營品質,維護海航及港  區航行安全。 7.提供港埠營運安全及友善環境。 8.發揮燈塔正常導航功能及強化海事安全機制。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3 我國海事人員智慧數位升級計畫 行政院113年12月12日院臺交字第1131031006號
函核定,總經費357,752千元,期程自115年至11
7年度,分3年辦理,115年度編列132,158千元,
以後年度預計編列225,594千元。本年度編列預
算132,158千元,項目如下:
1.業務費16,208千元:
 (1)通訊費180千元:數據通訊費。
 (2)資訊服務費528千元:船員智慧化審件系統
   維運。
 (3)委辦費15,500千元:
   <1>海事人員課程數位化10,000千元。
   <2>替代能源專業訓練1,500千元。
   <3>海事人員智慧數位升級計畫專案管理及
     技術顧問諮詢4,00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15,950千元:
 (1)機械設備費84,500千元:汰換船員訓練設
   備等。
 (2)運輸設備費6,400千元:建置引水人模擬機
   訓練模型。
 (3)資訊軟硬體設備費25,050千元:硬體設備
   費4,820千元及系統開發費20,230千元。
132,158,000
2000 業務費 16,208,000
2009 通訊費 180,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28,000
2039 委辦費 15,500,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15,950,000
3020 機械設備費 84,500,000
3025 運輸設備費 6,400,0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5,0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