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55,182,000 元()
計畫內容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野外地質調查,圖幅測製及審查與出版
。
<2>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調查。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進行地質資料的建置與管理,地質調查成果出版
發行。
<2>地質標本的蒐藏與陳列。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地質調查發展政策研擬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調查
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辦理地質敏感區審議公告及法制作業。
<2>地質法諮詢服務及專業培訓。
<3>地質法及其子法之檢討修正。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劃定。
<2>山崩目錄資料更新及影像資料建置。
<3>重點山崩事件現地地質調查及分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2>活動斷層調查及分析。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的內容與展示。
(2)加速地質資料典藏數位化與供應。
(3)建構全國百大地質賞析路線。
(4)倡議地質生活圈,拓展地質知識漂及地質旅遊。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蒐集國內外土壤液化災例,研析易重複致災區域。
(2)結合智慧防災科技應用,以物聯網概念建構智慧防
災觀測網系統。
(3)推動在地化工法與示範區之研究工作,產製土壤液
化及都市防災等圖資。
(4)辦理成果發表及技術研討會,說明最新成果與技術
。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辦理礦業資源合理開發、環境資源永續利用、礦業
政策執行暨辦理礦業法規定事項,包括礦業行政管
理、監督及礦業用地核定等工作。
(2)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作業:定期辦理公告徵
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並督促礦業權者於期限
內繳納,並發放回饋金。
(3)辦理礦產物資源應用現況調查與礦產品統計、蒐集
彙整相關技術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辦理礦場安全管理人員資格養成技術訓練。
(2)加強礦場安全監督及礦場災害預防。
(3)督導礦場建立安全管理及自動安全檢查制度,提升
自主管理能力,預防事故發生。
(4)督導辦理礦場救護隊組織演練,及輔導辦理礦場作
業人員職前、在職安全訓練。
(5)推廣礦業文化。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督導各縣市政府加強辦理土石採取業務,執行砂土
石產銷調查。
(2)運用航拍監測盜採土石作業,及督導辦理早期盜採
土石坑洞善後處理工作。
(3)辦理爆炸物監督管理及爆炸物管理員、爆破專業人
員訓練。
(4)辦理我國砂石資源產業之管理制度及永續利用之研
究計畫。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配合水利署推動地
下水保育管理,進行水文地質補充調查:
(1)進行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等補充調查。
(2)進行屏東平原目標地區地球物理調查。
(3)屏東平原目標地區3D模型建置。
(4)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地質鑽井及地下產能測試。
(2)擴增地熱能利用潛力場域區塊地學調查。
10.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1)坡地災害調查:應用無人載具以數位影像方式蒐集
地表資訊,配合空拍影像處理及數值地形模型建置
,進行坡地地質災害資訊蒐集及分析。
(2)礦場安全監督檢查:運用無人載具空拍輔助掌握礦
場開採位置及範圍,確保符合礦場相關規範,提高
礦場監督管理效率,降低礦場違規越區開採與致災
風險。
預期成果
1.基本地質調查:
(1)區域地質調查:
<1>高山地區路線地質測繪調查,圖幅編彙與審查。
<2>調查麓山帶優良剖面、重要露頭與地質景點資料
,與建立數位記錄資訊。
(2)地質資料建置與維護:
<1>蒐集或訂購圖書、期刊、報告等予以建檔、典藏
、提供查詢與借閱服務;出版發行本中心地質調
查成果。
<2>各種地質現象及重要標本的蒐集、典藏、展示與
開放參觀。
(3)地質業務發展與擘劃創新:
<1>研擬年度地質調查發展政策與推動調查業務。
<2>辦理全國地質調查之內容規劃與研析執行成效。
<3>辦理年度應用地質資料創新研究與推動應用地質
調查技術發展。
2.地質敏感區劃定審議及查核:
(1)地質敏感區審議與法規研修:
<1>召開地質敏感區審議會議,完成地質敏感區劃定
公告,提供土地規劃及開發依據。
<2>提供地質法規諮詢服務,對外解釋法規疑義,辦
理中央與地方公務人員講習。
<3>定期檢討地質法與其他法令之競合,改善相關法
制作業之執行實務,健全地質敏感區相關配套制
度。
(2)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山崩
與地滑地質敏感區變更計畫作業,以新證據及環
境改變辦理地質敏感區變更。
<2>提供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山崩與地滑地質敏感區之現地地質調查及分
析。
(3)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
<1>召開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初審會議,完成活動斷
層地質敏感區劃定初審作業。
<2>提供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專業諮詢服務。
<3>辦理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補充地質調查及安全評
估之意見交流。
<4>活動斷層地質敏感區劃定之地質調查與資料蒐集
。
(4)地質敏感區劃設作業圖資處理與更新:
<1>更新與公開地質敏感區劃設範圍圖資。
<2>提供各界納入土地利用計畫、土地開發審查、災
害防治、環境保育及資源開發參據。
3.地質知識網絡之關鍵資源建構:
(1)盤整實體地質資料資源的內容及公開機制2項。
(2)新增地質資料1萬筆,提供檢索及諮詢利用。
(3)編撰地質賞析路線資源—高雄、屏東地區,助益地
方發展。
(4)輔導或徵求合作拓展地質知識學習站、行動博物館
、地質旅遊等資源2處,促進地質融入經建與民生議
題。
4.土壤液化圖資創新與防治技術計畫:
(1)逐步建立本土化的土壤液化數據,並探討調查技術
與分析方法之適用性。
(2)土壤液化防災推進至災害熱點研判,即時災害圖資
提供。
(3)進行土壤液化地質改善示範區應用之參考。
(4)展示計畫成果,落實應用於防災規劃,說明最新成
果與技術。
5.礦業行政及輔導:
(1)促進礦業資源合理開發及礦業永續經營,配合查詢
敏感區位,以維護公共安全。
(2)完成徵收礦業權費及礦產權利金。
(3)有效掌握國內外礦產品之產銷動態與國際重要工業
原料礦產物資訊。
6.礦場保安管理與礦害預防:
(1)培訓礦場安全管理人員,提供礦場依法遴用以維礦
場安全管理需要,促進永續就業。
(2)防止礦場災害發生,確保礦業資源有效開發,提供
各產業所需原料,促進經濟發展。
(3)建立礦場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之自主檢查
功效及能力,消除潛在不安全因素,確保礦場安全
。
(4)強化作業人員工作安全觀念及救護、防災技能,促
進礦場安全及減低災害損失。
(5)有效運用社會人力資源、提升服務品質及效能,促
進公眾對地質科學、礦業文化歷史之理解和欣賞。
7.土石資源及爆炸物管理:
(1)調節砂石供需平衡,確保砂石之穩定供應,輔導國
土資源合理開發運用。
(2)運用航拍技術監測土地變異點,協助地方政府辦理
查緝取締盜採土石業務;另針對早期盜採土石遺留
坑洞,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善後處理工作,以維護國
土保全。
(3)監督工廠礦場爆炸物與爆炸性管制物資之管理情形
,督導各事業單位爆炸物管理員及爆破專業人員之
管理,以維護社會安全。
(4)確立砂石產業目的事業主管,統合權責,提升產業
管理效能,健全砂石資源產業管理機制,奠定產業
良性發展根基,重整法制管理介面,補強機關橫向
聯繫之不足,整合砂石資源運用,提升砂石供需穩
定。
8.地下水保育暨地陷防治第4期計畫:
(1)完成水文地質鑽探及孔內井測(至少4孔) 。
(2)依據地層電性資料,建立計畫區域三維電阻模型。
(3)架構計畫區域三維水文地質數值模型。
(4)完成高補注潛勢區位及開發潛勢區位範圍評估。
(5)完成水文地質資料庫建置與精進。
9.地熱潛力區塊資訊擴建及鑽井計畫:
(1)提升地下條件驗證,推進場域地熱發電進程。
(2)擴增調查區範圍,發掘新興地熱潛能區塊。
(3)鑽探及調查成果匯建地熱探勘資料庫。
10.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1)建構以無人載具進行坡地災害調查技術,落實無人
載具產業應用於坡地防災調查。
(2)以無人載具獲得空拍圖資,掌握礦場開採位置及範
圍,運用科技落技術實礦場監督管理,減少礦場災
害發生。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10 | 無人載具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 | 本計畫係應用無人載具以數位影像方式蒐集地表 資訊,配合空拍影像處理及數值地形模型建置, 進行坡地地質災害資訊蒐集、分析與礦場監督管 理及礦場災害預防等工作,編列購置具航拍功能 無人載具設備等2,000千元。 |
2,000,000 | |||
| 3000 | 設備及投資 | 2,000,000 | ||||
| 3025 | 運輸設備費 | 2,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