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農業部農業金融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3頁
預算機關
農業金融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33,630,000 元(
計畫內容
1.綜理本署年度施政計畫,農業金融政策之擬訂、推動及  督導。 2.辦理農業金融從業人員法令、政策教育訓練。 3.強化農業金融資訊網絡及提升監理輔導資訊應用。 4.辦理農業金融資訊蒐集、統計、建立農業金融統計資料  檔案及管理與運用。 5.辦理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業務監理。 6.辦理農業金融機構及資訊共同利用中心業務檢查工作。 7.落實農業金融垂直體系之整合,督導全國農業金庫對信  用部辦理業務之輔導工作。 8.辦理全國農業金庫及農漁會信用部檢查報告之處理及追  蹤改善工作。 9.督導全國農業金庫對農漁會信用部辦理金融評估及績效  評鑑管理事項。 10.農業專案貸款政策與制度之研擬、規劃。 11.農業專案貸款計畫之規劃、審議、推動、輔導、管理   及考核。 12.督導農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信用保證事項。 13.農業金融管理法令之研修、解釋、訓練。 14.輔導農業發展貫徹農業發展條例第57條及農業金融法   第9條之規定。 15.農業保險政策與制度之研擬、規劃、推動。 16.農業保險法規之研修、解釋。 17.督導農業保險基金辦理農業保險業務。  
預期成果
1.強化農業金融法令教育訓練,提升農業金融人員素質。 2.促使農漁會信用部業務健全經營。 3.及時掌握農業金融機構經營狀況。 4.加強農業金融資訊透明化及資訊整合。 5.提升農漁會信用部服務品質。 6.導正農業金融機構業務經營。 7.輔導農漁會信用部改善缺失。 8.整合全國農業金融體系並輔導其健全發展以繁榮農村經  濟。 9.督導農漁會信用部優先辦理農業用途之放款,促進農漁  業蓬勃發展。 10.健全農業金融體系並提升農漁會信用部之功能。 11.有效降低農漁會信用部逾放比率,強化經營體質。 12.協助擔保能力不足之農漁業者,為其貸款提供信用保   證,以增強其授信能力,適時獲得所需資金。 13.推動農業保險,協助農漁民分散經營風險,穩定農漁   民收入。 14.持續推動政策性農業貸款,促進農民福利及農業發展   。 15.健全農業金融法制,協助農業金融體系發展,提升政   府監理效益。 16.督導農業保險基金推動危險分散,培訓勘損人員及協   助保單開發,穩定農業保險運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農業金融機構管理 本分支計畫係加強輔導信用部有效經營、金融檢
查及檢查報告之處理與追蹤,並配合場外監控,
以建構安全之農業金融體系;農業金融管理法規
之研修、解釋。
1.業務費3,532千元。
 (1)委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對農業金融機構
   實地金融檢查等2,506千元。
 (2)購置各種金融管理書籍、公務用文具紙張
   等47千元。
 (3)金融法令等法學資料庫使用權限、勞務承
   攬、印製各項業務報告及雜支等654千元。
 (4)國內差旅費320千元。
 (5)短程洽公所需車資5千元。
2.獎補助費1,898千元。
 (1)補助全國農業金庫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農漁
   會信用部之輔導、業務及財務之查核、信
   用部績效評鑑等1,018千元。
 (2)0403花蓮震災及0121嘉義大埔地震災區受
   災居民債務展延利息補貼880千元。
5,430,000
2000 業務費 3,532,000 1,512,000 2,020,000 133.60%
2039 委辦費 2,506,000 293,000 2,213,000 755.29%
2051 物品 47,000 60,000 -13,000 -21.67%
2054 一般事務費 654,000 978,000 -324,000 -33.13%
2072 國內旅費 320,000 130,000 190,000 146.15%
2084 短程車資 5,000 6,000 -1,000 -16.67%
4000 獎補助費 1,898,0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18,000
4075 差額補貼 8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