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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3頁
預算機關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000,000 元(
計畫內容
按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以經常支出總額百分之一範圍內 編列。  
預期成果
兼顧預算授權與預算執行彈性,便利業務進展,促進行政 效能。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第一預備金 依預算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編列。 1,000,000 1,000,000 0 0.00%
6000 預備金 1,000,000 1,000,000 0 0.00%
6005 第一預備金 1,000,000 1,00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