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考試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91,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院會、業務會報等相關事項。
2.研究考察各國考銓保訓制度,並蒐集編譯各國考銓保訓
法制資料,及國內實地考察等。
3.辦理法制案件之研議審查、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法規
資料之蒐集管理、人權與性別平等保障及其他法制事項
。
4.為充分發揮行政救濟制度之精神,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
法相關規定,審慎辦理訴願案件之審查。
預期成果
1.配合國家發展需要,發揮憲定之考試院職掌,以應時代
變遷。
2.蒐集國內、外考銓制度相關資料,擷長補短,比較優劣
,以強化我國文官制度。
3.強化本院法制作業功能、審慎處理法制案件,以健全人
事法制及落實人權與性別平等保障。
4.審慎審理訴願案件,以加強維護國家考試之公正及保障
訴願人之權益。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03 | 法制作業及訴願審議 | 1.計畫內容: (1)辦理法制案件之研議審查、國家賠償事件 之處理及人權與性別平等保障相關法制事 項。 (2)依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相關規定,審慎辦 理訴願案件程式之審查,召開審查會及審 議會,並依職權舉行言詞辯論會或通知訴 願人陳述意見等相關事項。 2.經費計算依據: (1)辦理法制及訴願案件所需郵資、電話等通 訊費用14千元。 (2)遴聘專家、學者出席法規委員會、人權保 障工作小組、性別平等委員會及訴願審查 與審議會議等相關費用630千元。 (3)參加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團體會員常 年會費等5千元。 (4)辦理法制及訴願案件所需文具紙張、碳粉 等消耗品及非消耗品購置費40千元。 (5)法規委員會、人權保障工作小組、性別平 等委員會及訴願審查與審議會議等資料印 製、裝訂、訴願鑑定、會場佈置、茶水等 各項雜支費用68千元。 |
757,000 | |||
| 2000 | 業務費 | 757,000 | ||||
| 2009 | 通訊費 | 14,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630,000 | ||||
| 2045 | 國內組織會費 | 5,000 | ||||
| 2051 | 物品 | 40,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6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