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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1頁
預算機關
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9,958,000 元(
計畫內容
本署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確實,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36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2,124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5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等
   經費。
 (2)水電費199千元。
 (3)通訊費10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212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5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費
   等。
 (6)保險費7千元,係辦公房屋及車輛等之保險
   費。
 (7)物品255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2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2
     千元。
   <3>車輛油料費35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8.3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88千元。
 (8)一般事務費79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30千元,係按員工9人及約用
     人員1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8千元,係按檢察
     官1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7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3千元。
   <4>法警制服費13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4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679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151千元,包括:
   <1>辦公房舍維護費24千元。
   <2>檢察官助理辦公室裝修等經費127千元。
 (10)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89千元,係按機車2輛,每輛
     每年2,000元,公務汽車滿4年未滿6年者
     1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者1
     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7千元,係按職員7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1)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千元。
 (12)國內旅費103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3)運費15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4)特別費129千元,按首長每月10,800元計
    列。
2.獎補助費12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2,136,000 1,984,000 152,000 7.66%
2000 業務費 2,124,000 1,972,000 152,000 7.71%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 5,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99,000 199,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105,000 10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12,000 187,000 25,000 13.37%
2024 稅捐及規費 5,000 5,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7,000 7,000 0 0.00%
2051 物品 255,000 240,000 15,000 6.25%
2054 一般事務費 792,000 808,000 -16,000 -1.98%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51,000 24,000 127,000 529.1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6,000 95,000 1,000 1.0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0 5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03,000 103,000 0 0.00%
2081 運費 15,000 1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12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2,000 12,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2,000 12,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