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2,13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二審檢察署依法辦理二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 有關提起公訴、裁判之執行等事項。  
預期成果
預計本年度受理之刑事案件全部辦結,達到刑法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及執行等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2,13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960千元,包括:
 (1)通訊費606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0千元,係犯罪被害人
   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
 (3)物品80千元,包括:
   <1>檢察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40千元
     。
   <2>開庭錄音耗材經費5千元。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5千元。
 (4)一般事務費954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經濟犯罪業務經費10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及組織犯罪防制業務經費5
     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業務經費22千元
     。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業務經
     費11千元。
   <5>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4千元。
   <6>重大刑案鑑定及執行業務經費232千元。
   <7>委外業務及其他檢察事務性經費670千元
     。
 (5)國內旅費310千元,包括:
   <1>防制貪污與組織、經濟犯罪等業務差旅
     費95千元。
   <2>刑事案件偵查執行、相、勘驗及拘提等
     業務差旅費60千元。
   <3>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等業務差旅費35
     千元。
   <4>肅貪、查賄、反(戒)毒及掃黑等業務差
     旅費120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9千元,包括:
 (1)智慧型自動關防蓋章機購置經費95千元。
 (2)零星設備購置經費84千元。
2,139,000 2,097,000 42,000 2.00%
2000 業務費 1,960,000 2,013,000 -53,000 -2.63%
2009 通訊費 606,000 606,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00 10,000 0 0.00%
2051 物品 80,000 90,000 -10,000 -11.11%
2054 一般事務費 954,000 997,000 -43,000 -4.31%
2072 國內旅費 310,000 310,000 0 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179,000 84,000 95,000 113.10%
3035 雜項設備費 179,000 84,000 95,000 1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