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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7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91,00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辦理一般行政管理事務。  
預期成果
促進事務管理效率,提高工作績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330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280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52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1,834千元。
 (3)通訊費218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
   費等。
 (4)資訊服務費579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1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29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費
   。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0千元,係機關辦理研
   習講座鐘點費。
 (8)物品692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2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80
     千元。
   <3>一般行政業務所需其他辦公用消耗品111
     千元。
   <4>車輛油料費65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8.3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5>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費136千元。
 (9)一般事務費2,092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177千元,係按員工54人及約
     用人員5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64千元,係按檢察
     官2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7人
     ,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0千元。
   <4>各類書表印製費等62千元。
   <5>法警制服費67千元。
   <6>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0千元。
   <7>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2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1,640千元
     。
 (10)房屋建築養護費464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基本維護費210千元。
   <2>檢察官助理辦公室裝修等經費254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150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12千元,係按機車5輛、公
     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滿2年以上未滿4
     年者1輛、滿4年以上未滿6年者2輛計列
     。
   <2>辦公器具養護費38千元,係按職員47人
     ,每人每年809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64千元。
 (13)國內旅費13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5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7,330,000 6,914,000 416,000 6.02%
2000 業務費 7,280,000 6,866,000 414,000 6.03%
2003 教育訓練費 152,000 152,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1,834,000 1,772,000 62,000 3.50%
2009 通訊費 218,000 218,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579,000 527,000 52,000 9.87%
2024 稅捐及規費 17,000 1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29,000 29,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0,000 30,000 0 0.00%
2051 物品 692,000 684,000 8,000 1.17%
2054 一般事務費 2,092,000 2,024,000 68,000 3.3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64,000 210,000 254,000 120.9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50,000 177,000 -27,000 -15.2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64,000 764,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130,000 133,000 -3,000 -2.26%
2093 特別費 129,000 12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50,000 48,000 2,000 4.17%
4085 獎勵及慰問 50,000 48,000 2,000 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