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56,336,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依法律規定辦理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行有關提起公
訴以及裁判之執行等,除檢察官擔任指揮外,分配書記官
、通譯、法警等分別辦理紀錄、通譯、傳喚提解人犯等工
作。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達成刑罰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3,104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7,27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1,0 02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3,805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6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257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45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1,212千元。 3.物品183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1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4.一般事務費3,719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經費81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50千元。 (3)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40千元。 (4)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經費5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業務觀護助理 員所需人力經費2,616千元。 (8)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41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02千元。 (10)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1千元。 (11)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 82千元。 5.國內旅費672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10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8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80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101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80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139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90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2千元。 |
13,104,000 | 11,521,000 | 1,583,000 | 13.74% | |||
| 2000 | 業務費 | 13,104,000 | 11,521,000 | 1,583,000 | 13.74%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7,273,000 | 6,668,000 | 605,000 | 9.07%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57,000 | 1,045,000 | 212,000 | 20.29% | ||||
| 2051 | 物品 | 183,000 | 207,000 | -24,000 | -11.59%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3,719,000 | 2,969,000 | 750,000 | 25.26%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72,000 | 632,000 | 40,000 | 6.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