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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115-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8頁
預算機關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67,86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之經常性工作業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39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4,299千元,包括:
 (1)水電費21,457千元。
 (2)資訊服務費486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3)稅捐及規費27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4)保險費81千元,係車輛及志工等之保險費
   。
 (5)物品2,098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1,00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78
     千元。
   <3>車輛油料費498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8.30元、柴油每
     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522千元。
 (6)一般事務費9,649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882千元,係按員工254人及
     約用人員40人,每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509千元,係按檢察
     官29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0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3>各類書表印製費等30千元。
   <4>法警制服費187千元。
   <5>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65千元。
   <6>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5,530千元。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80千元。
   <8>委外業務及其他行政事務經費2,366千元
     。
 (7)房屋建築養護費4,336千元,包括:
   <1>辦公房屋、宿舍等基本維護費1,538千元
     。
   <2>檢察官助理辦公室裝修等經費2,798千元
     。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542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89千元,係按機車4輛,每
     輛每年2,000元,公務汽車未滿2年者2輛
     ,每輛每年8,500元,滿2年未滿4年者5
     輛,每輛每年25,500元,滿4年未滿6年
     者1輛,每輛每年34,000元,滿6年以上
     者2輛,每輛每年51,000元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253千元,係職員241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224千元。
 (10)國內旅費180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
    定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1)運費90千元,係公物搬運及案卷運送等經
    費。
 (12)特別費129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0,8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96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44,395,000 21,053,000 23,342,000 110.87%
2000 業務費 44,299,000 20,963,000 23,336,000 111.32%
2006 水電費 21,457,000 9,194,000 12,263,000 133.38%
2018 資訊服務費 486,000 486,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7,000 27,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81,000 81,000 0 0.00%
2051 物品 2,098,000 1,746,000 352,000 20.16%
2054 一般事務費 9,649,000 5,715,000 3,934,000 68.84%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4,336,000 326,000 4,010,000 1,230.06%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542,000 514,000 28,000 5.4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224,000 2,475,000 2,749,000 111.07%
2072 國內旅費 180,000 180,000 0 0.00%
2081 運費 90,000 90,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29,000 129,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96,000 90,000 6,000 6.67%
4085 獎勵及慰問 96,000 90,000 6,000 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