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00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檢察官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
行有關提起公訴與裁判等相關工作,並依職權檢察官擔任
指揮、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人員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及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可有效達成偵查犯罪目的。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2 |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5,083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7,87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967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4,440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6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3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6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068千元。 3.物品83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4.一般事務費4,03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0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92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觀護助理員所 需人力經費2,61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41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02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經費1千元。 (10)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 80千元。 5.國內旅費954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5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28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0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75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89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90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2千元。 |
15,083,000 | 13,249,000 | 1,834,000 | 13.84% | |||
| 2000 | 業務費 | 15,083,000 | 13,249,000 | 1,834,000 | 13.84%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7,873,000 | 7,258,000 | 615,000 | 8.47%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134,000 | 2,134,000 | 0 | 0.00% | ||||
| 2051 | 物品 | 83,000 | 107,000 | -24,000 | -22.43%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4,039,000 | 2,567,000 | 1,472,000 | 57.34% | ||||
| 2072 | 國內旅費 | 954,000 | 1,183,000 | -229,000 | -19.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