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檢察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0,002,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檢察官依法律規定辦理一審刑事案件之偵查及執 行有關提起公訴與裁判等相關工作,並依職權檢察官擔任 指揮、分配檢察事務官、書記官、通譯、法警等人員分別 辦理紀錄、通譯、傳喚及提解人犯等工作。  
預期成果
可有效達成偵查犯罪目的。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督導鄉鎮市調解及辦理觀護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業務費15,083千元,其內容如
下:
1.約用人員酬金7,873千元,包括:
 (1)遴用採尿人員辦理尿液採集事務等經費967
   千元。
 (2)易服社會勞動計畫僱用觀護佐理員所需人
   力費用4,440千元。
 (3)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僱用
   觀護社工師及觀護心理師所需人力經費2,4
   66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134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補償會議審議委員之出席費66
   千元。
 (2)尿液檢驗鑑定費2,068千元。
3.物品83千元,包括:
 (1)尿液檢驗耗材等經費50千元。
 (2)辦理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遇工作所需
   具版權或授權使用之評量表等購置經費33
   千元。
4.一般事務費4,039千元,包括:
 (1)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經費200千元。
 (2)鄉鎮市調解及觀護業務等經費192千元。
 (3)緩起訴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4)緩刑社區處遇經費100千元。
 (5)易服社會勞動業務等經費7千元。
 (6)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工作僱用毒品觀護助理員所
   需人力經費2,616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相關事務性經費141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人員所
   需人力經費602千元。
 (9)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相
   關事務性經費經費1千元。
 (10)辦理推動修復式司法方案實施計畫等經費
    80千元。
5.國內旅費954千元,包括: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差旅費20千元。
 (2)犯罪被害人保護業務差旅費150千元。
 (3)鄉鎮市調解業務差旅費128千元。
 (4)訪視受保護管束人業務差旅費300千元。
 (5)緩刑社區處遇業務差旅費175千元。
 (6)易服社會勞動業務差旅費89千元。
 (7)辦理提高毒品施用者緩起訴處分附命戒癮
   治療比例業務與新世代反毒策略個別化處
   遇工作差旅費90千元。
 (8)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專責個案管理工作差
   旅費2千元。
15,083,000 13,249,000 1,834,000 13.84%
2000 業務費 15,083,000 13,249,000 1,834,000 13.8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873,000 7,258,000 615,000 8.4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2,134,000 2,134,000 0 0.00%
2051 物品 83,000 107,000 -24,000 -22.43%
2054 一般事務費 4,039,000 2,567,000 1,472,000 57.34%
2072 國內旅費 954,000 1,183,000 -229,000 -1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