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5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檢察署高雄檢察分署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76,959,000 元(
計畫內容
本計畫係各科室辦理一般行政及刑案等各項經常性工作業 務。  
預期成果
預期可以完成所有工作,並求迅速正確,提高工作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5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8,50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237千元,係實施員工教育訓練
   等經費。
 (2)水電費2,506千元。
 (3)通訊費5千元,係郵資、電話及數據通訊費
   等。
 (4)資訊服務費403千元,係資訊設備之保養、
   維修及操作等服務費。
 (5)稅捐及規費29千元,係車輛牌照稅及燃料
   費等。
 (6)保險費123千元,係車輛等之保險費。
 (7)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千元,係聘請講師演講
   或授課之鐘點費用等。
 (8)物品614千元,包括:
   <1>資訊耗材等經費60千元。
   <2>一般行政業務所需文具紙張等消耗品167
     千元。
   <3>車輛油料費120千元,係機車、中小型汽
     車、大型汽車,按汽油每公升價格28.30
     元、柴油每公升價格25.60元計列。
   <4>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267千元。
 (9)一般事務費2,567千元,包括:
   <1>文康活動費261千元,係按員工87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2>各類書表印製費等113千元。
   <3>法警制服費60千元。
   <4>拘提被告應訊逾時之供餐費22千元。
   <5>環境清潔、會場佈置等經費1,301千元。
   <6>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440千元:係按檢察
     官23人,每人每年16,000元,職員等16
     人,每人每年4,500元計列。
   <7>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18千元。
   <8>一般行政事務費352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397千元。
 (11)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04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222千元,係按機車10輛、公
     務汽車未滿2年者1輛、滿2年未滿4年者1
     輛、滿4年未滿6年者2輛、滿6年以上者2
     輛計列。
   <2>辦公器具養護費82千元,係按職員78人
     ,每人每年1,048元計列。
 (12)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061千元。
 (13)國內旅費85千元,係處理一般公務或特定
    工作計畫於國內地區所需之差旅費。
 (14)特別費168千元,係按首長每月14,000元
    計列。
2.獎補助費30千元,係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按每人每年6,000元計列。
8,537,000 8,219,000 318,000 3.87%
2000 業務費 8,507,000 8,189,000 318,000 3.88%
2003 教育訓練費 237,000 237,000 0 0.00%
2006 水電費 2,506,000 2,506,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000 5,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03,000 440,000 -37,000 -8.41%
2024 稅捐及規費 29,000 29,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23,000 123,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000 8,000 0 0.00%
2051 物品 614,000 614,000 0 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567,000 1,933,000 634,000 32.8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397,000 705,000 -308,000 -43.69%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04,000 275,000 29,000 10.5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61,000 1,061,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85,000 85,000 0 0.00%
2093 特別費 168,000 16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30,000 30,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30,000 3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