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法務部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67頁
預算機關
法務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582,635,000 元(
計畫內容
1.民法、行政程序法、公益信託、仲裁等法律之研修、辦  理並督導國家賠償、財團法人、鄉鎮市調解等業務、落  實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及提供行政院各部  會法律意見。(辦理法律事務業務) 2.規劃檢察制度、督導檢察業務、研修刑事法規及辦理律  師行政業務。(辦理檢察行政業務) 3.督導辦理成年觀護、受刑人易服社會勞動、犯罪研究及  預防、更生保護、法律推廣、犯罪被害保護及毒品危害  防制等業務。(辦理司法保護業務) 4.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交流合作,持續推動與各國簽署刑  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共同打擊跨境犯罪。(辦理國際  及兩岸法律事務) 5.辦理「新興毒品之防制、教育」、「改善少年毒品問題  」、「施用毒品者成癮治療」、「協助復歸社會及防止  再犯」、「強化整合政府與民間協力多元處遇戒癮模式  」及「辦理其他毒品防制業務」等業務。(補助毒品防  制特別收入基金)  
預期成果
1.使法律切合社會需要、落實國家賠償、健全財團法人及  公益信託運作,維護人民權益、強化鄉鎮市調解機制,  有效紓減訟源、解決法律適用疑義,確實依法行政。 2.發揮檢察功能,貫徹執行國家刑罰權,有效防制犯罪、  提高辦案正確性及結案速度,減少冤獄事件發生。 3.提升觀護效能,防止再犯、掌握犯罪趨勢,釐定周延防  制犯罪政策、發揮更生保護功能,維護社會安全、落實  犯罪被害保護政策,保障人民權益、普及全民法律知識  ,加強法治教育。 4.促進國際及兩岸司法交流合作,持續推動與各國簽署刑  事司法互助協定(議)及其他形式之司法合作,共同打擊  跨境犯罪。 5.統合毒品防制工作,提升各部會與縣市政府相關執行措  施之銜接,以「降低毒品問題」為首要目標,積極結合  民間資源共同推動反毒工作。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辦理檢察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98,83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48,137千元,包括:
 (1)教育訓練費1,287千元,包括:
   <1>選送檢察官赴美、日、歐陸、香港、澳
     大利亞等國際知名大學進修,或至國外
     相關司法機關(構)從事與業務有關之研
     究或實習經費900千元。
   <2>臺法法學交流研習經費76千元。
   <3>臺日學術交流研習經費80千元。
   <4>臺德檢察機關見習交流231千元。
 (2)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22千元,包括:
   <1>刑法、律師法、法醫師法、刑事特別法
     、法律問題審查等諮詢或研修會議,委
     聘專家、學者、講師之出席費及講座鐘
     點費等779千元。
   <2>刑法、律師法、法醫師法等法律條文修
     正之譯稿費及會議實錄、解釋彙編之編
     稿費、紀錄費等經費200千元。
   <3>辦理將FATF出版之洗錢防制相關指引文
     件翻譯為中文之翻譯費1,080千元。
   <4>辦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之出席費及審查
     費1,143千元。
   <5>辦理檢察官研究報告審查費320千元。
 (3)委辦費6,213千元,包括:
   <1>辦理獲案槍枝刀械銷燬暨留用經費200千
     元。
   <2>辦理律師職前訓練經費5,600千元。
   <3>辦理扣案彈藥銷燬經費413千元。
 (4)國際組織會費3,500千元,係參加亞太防制
   洗錢組織會費。
 (5)物品558千元,係購買國內、外刑法學相關
   書籍、訂閱中外刑法相關法學叢刊經費。
 (6)一般事務費29,754千元,包括:
   <1>辦理婦幼案件、貪瀆、掃黑金、查賄、
     組織犯罪、毒品危害等相關業務說明會
     及宣導品製作經費80千元。
   <2>辦理人口販運及婦幼案件相關業務及研
     習經費320千元。
   <3>辦理掃黑金、查賄、組織犯罪等業務經
     費111千元。
   <4>法案修正及檢察行政法令等規定印製經
     費98千元。
   <5>辦理公訴、掃黑、經濟犯罪、金融犯罪
     、毒品、肅貪、智慧財產、刑法、特別
     刑法、刑事訴訟法、原住民法制、國土
     環保等各項檢察官、檢察事務官知能研
     習經費720千元。
   <6>辦理檢察行政業務協調、研討等相關經
     費300千元。
   <7>辦理肅貪業務經費125千元。
   <8>辦理保護智慧財產權業務經費44千元。
   <9>辦理電腦犯罪、緩起訴制度等相關業務
     經費44千元。
   <10>辦理打擊民生犯罪、排怨計畫相關業務
      及研習經費60千元。
   <11>辦理查扣犯罪所得、防制企業背信、查
      緝經濟金融犯罪、洗錢防制等相關業務
      及研習經費240千元。
   <12>辦理跨境(國)犯罪業務經費80千元。
   <13>辦理律師業務(含律師資格審查委員會)
      經費1,297千元。
   <14>辦理毒品相關業務經費1,670千元。
   <15>辦理有關防制洗錢等議題之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4,571千元。
   <16>辦理有關防制洗錢議題之教育訓練、文
      宣品製作、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
      、執行國家洗錢、資恐與資武擴剩餘風
      險評估及制定國家行動計畫等相關業務
      經費11,992千元。
   <17>辦理檢察官評鑑相關經費212千元。
   <18>辦理有關檢察業務法規議題之教育訓練
      、宣導品製作及研討等相關業務經費4,
      720千元。
   <19>辦理檢察、廉政業務督導及推展經費3,
      070千元。
 (7)國內旅費645千元,係辦理檢察行政業務所
   需之差旅費。
 (8)大陸地區旅費421千元,係兩岸共同打擊毒
   品、電信詐騙、人口販運、金融犯罪等具
   體案件合作機制經費。
 (9)國外旅費2,122千元,包括:
   <1>參加國際檢察官協會年會經費137千元。
   <2>參加美國州檢察長協會冬季年會經費492
     千元。
   <3>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年會經費366千元
     。
   <4>參加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年會暨
     工作組會議經費144千元。
   <5>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洗錢態樣研討會
     經費223千元。
   <6>考察德國檢察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有
     關科技偵查、設備端通訊監察之法制、
     技術擔保及實務運用之現況經費189千元
     。
   <7>司法精神醫療處遇政策與實務交流計畫
     暨性侵害犯罪防治政策及實務考察計畫
     經費153千元。
   <8>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評鑑員訓練研討
     會經費122千元。
   <9>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相互評鑑會前會
     經費66千元。
   <10>參加亞太防制洗錢組織現地評鑑經費11
      9千元。
   <11>參加APG國際規範訓練課程研討會經費1
      11千元。
 (10)運費65千元。
 (11)短程車資50千元。
    (以上經費內含辦理人口販運及婦幼案件
    檢察業務、研習、彙編相關法規等經費40
    0千元。)
2.獎補助費50,700千元,係獎勵民眾檢舉妨害選
 舉及組織犯罪獎勵金。
98,837,000
2000 業務費 48,137,000 22,497,000 25,640,000 113.97%
2003 教育訓練費 1,287,000 433,000 854,000 197.2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522,000 425,000 3,097,000 728.71%
2039 委辦費 6,213,000 551,000 5,662,000 1,027.59%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500,000 60,000 3,440,000 5,733.33%
2051 物品 558,000 206,000 352,000 170.87%
2054 一般事務費 29,754,000 17,913,000 11,841,000 66.10%
2072 國內旅費 645,000 407,000 238,000 58.48%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421,000
2078 國外旅費 2,122,000
2081 運費 65,000
2084 短程車資 50,000 89,000 -39,000 -43.82%
4000 獎補助費 50,700,000 726,536,000 -675,836,000 -93.02%
4085 獎勵及慰問 50,700,000 507,000 50,193,000 9,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