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澎湖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1頁
預算機關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7,12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業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8,053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0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0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1,646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1
 2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1,634千元。
4.保險費2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3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13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77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61千元。
7.物品44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256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88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99千元。
8.一般事務費4,604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104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256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65千元。
 (4)少家法庭保全系統經費30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982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714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031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7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00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5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10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37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11千元。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2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299千元,包括:
 (1)地下室停車場大門整修工程345千元。
 (2)辦公大樓外牆整修工程總經費127,895千元
   ,分3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7,954
   千元,尚待編列119,941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500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46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6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0千元。
 (3)辦理各項座談及研習會旅費100千元。
12.運費45千元,包括:
 (1)離島地區購買共同供應契約商品運費15千
   元。
 (2)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30千元。
18,053,000 11,168,000 6,885,000 61.65%
2000 業務費 18,053,000 11,168,000 6,885,000 61.65%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0,000 70,000 -20,000 -28.57%
2018 資訊服務費 1,646,000 1,417,000 229,000 16.16%
2027 保險費 2,000 2,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30,000 90,000 40,000 44.44%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8,000 138,000 0 0.00%
2051 物品 443,000 681,000 -238,000 -34.95%
2054 一般事務費 4,604,000 4,743,000 -139,000 -2.9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299,000 2,021,000 6,278,000 310.64%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500,000 1,765,000 735,000 41.64%
2072 國內旅費 146,000 146,000 0 0.00%
2081 運費 45,000 45,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