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29,833,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
| 03 |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09,373千元,均屬業務費, 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31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1千元。 (2)郵資費20千元。 3.資訊服務費3,186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7 43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2,443千元。 4.保險費17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80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5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63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194千元。 7.物品2,60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494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443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3千元。 (4)法庭螢幕509千元。 8.一般事務費12,656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64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608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18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40千元。 (5)辦公大樓保全經費4,287千元。 (6)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5,117千元。 (7)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91千元。 (8)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294千元。 (9)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39千元。 (10)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1)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46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24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7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88,874千元,包括: (1)民事庭(含花蓮簡易庭)暨國民法官法庭院 區耐震補強暨外牆防水整修工程總經費76, 584千元,分2年辦理,114年度已編列本年 度編列33,283千元,本年度編列最後一年 經費43,301千元。 (2)法庭大樓耐震補強整修工程45,573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1,263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12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103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7千元。 12.運費30千元,係公務搬運及案卷運送。 |
109,373,000 | |||
| 2000 | 業務費 | 109,373,000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50,000 | ||||
| 2009 | 通訊費 | 31,000 | ||||
| 2018 | 資訊服務費 | 3,186,000 | ||||
| 2027 | 保險費 | 17,000 | ||||
| 2033 | 約用人員酬金 | 180,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357,000 | ||||
| 2051 | 物品 | 2,609,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12,656,000 | ||||
| 2063 | 房屋建築養護費 | 88,874,000 | ||||
| 2069 |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1,263,000 | ||||
| 2072 | 國內旅費 | 120,000 | ||||
| 2081 | 運費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