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00,55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及司法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7,7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7,610千元,包括:
 (1)水電費3,410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7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3,340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22千元,係租用影印機等設
   備租金。
 (3)稅捐及規費7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33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7千元。
 (4)保險費69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52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17千元。
 (5)物品1,701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232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7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91千元。
 (6)一般事務費60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1,210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98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03千元,係各型車輛
     19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95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86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30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0,
   8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6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7,778,000 7,922,000 -144,000 -1.82%
2000 業務費 7,610,000 7,760,000 -150,000 -1.93%
2006 水電費 3,410,000 3,410,000 0 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000 22,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70,000 7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69,000 69,000 0 0.00%
2051 物品 1,701,000 1,853,000 -152,000 -8.20%
2054 一般事務費 600,000 600,000 0 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210,000 1,210,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98,000 396,000 2,000 0.51%
2093 特別費 130,000 130,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68,000 162,000 6,000 3.70%
4085 獎勵及慰問 168,000 162,000 6,000 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