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橋頭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10,99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01 人員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57,208千元,均屬人事費,
其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08,660千元,係職員290人
 ,法警39人之待遇經費。
2.約聘僱人員待遇43,338千元,係聘用人員57人
 之待遇經費。
3.技工及工友待遇9,374千元,係技工2人,駕駛
 11人,工友8人之待遇經費。
4.獎金77,514千元,包括: 
 (1)考績獎金32,452千元。
 (2)年終工作獎金45,062千元。
5.其他給與6,888千元,包括:
 (1)休假補助6,788千元。
 (2)員工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100千元。
6.加班費43,770千元,包括: 
 (1)超時加班費27,470千元。
 (2)未休假加班費16,300千元。
7.退休離職儲金30,764千元,包括:
 (1)依法提撥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費26,904千
   元。
 (2)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及提撥約聘僱人員離
   職儲金經費3,000千元。
 (3)依法提繳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基金及提
   撥勞工退休準備金860千元。
8.保險36,900千元,包括: 
 (1)健保保險補助22,950千元。
 (2)公保保險補助8,350千元。
 (3)勞保保險補助5,600千元。
557,208,000
1000 人事費 557,208,000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308,660,000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3,338,0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374,000
1030 獎金 77,514,000
1035 其他給與 6,888,000
1040 加班費 43,770,000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30,764,000
1055 保險 36,9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