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72,822,000 元()
計畫內容
1.辦理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 2.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並
積極清理積案。 3.辦理少年及家事事件審理及少年保護
管束等業務。 4.辦理公證及提存業務。 5.辦理與審判等
活動有關之業務。
預期成果
1.預計辦理民事事件業務30,000件。 2.預計辦理刑事案
件業務13,000件。 3.預計辦理民事執行業務49,000件。4
.預計辦理家事事件業務6,000件、少年事件業務1,150件
及家事事件調查業務60件。 5.預計辦理少年事件調查及
保護、輔導業務1,200人。6.預計辦理公證業務2,700件及
提存業務1,500件。 7.提高民事及刑事審判業務辦案維持
率及辦案速度。 8.強化調解、和解,期疏減訟源。9.妥
適辦理民事執行事件以維護當事人權益。 10.對失學、失
業有犯罪習慣之少年或兒童施予高度輔導。11.加強再犯
少年之輔導個案調查及假日生活輔導工作。 12.落實政府
「反毒」政策,徹底杜絕犯罪,遠離毒害。 13.加強推廣
公證業務。 14.加強辦理假扣押、假處分案件提存事項。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5 | 辦理少年事件業務 |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8,66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通訊費67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31千元。 (2)郵資費36千元。 2.保險費14千元,係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保險費 。 3.按日按件計資酬金686千元,包括: (1)聘請專家學者協助調查保護業務所需指導 教授出席費71千元。 (2)辦理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所需授課鐘點費8 2千元。 (3)少年事件鑑定費533千元。 4.物品1,183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85千元。 (2)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訓練經費85千元。 (3)辦理少年親職教育經費108千元。 (4)篩檢少年吸食毒品反應試劑經費147千元。 (5)尿液檢驗耗材150千元。 (6)採驗業務訓練經費8千元。 5.一般事務費181千元,包括: (1)聘請少年輔導及保護志工辦理協助調查保 護業務所需交通誤餐補助170千元。 (2)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千元。 6.給養費1,000千元,係辦理少年安置等經費。 7.國內旅費679千元,包括: (1)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辦理少年團體及 輔導活動旅費58千元。 (2)少年調查官及少年保護官訪視及調查旅費4 60千元。 (3)採驗業務訓練旅費12千元。 (4)少年事件出外調查證據及勘驗旅費77千元 。 (5)少年事件法警押解人犯旅費72千元。 8.少年保護管束風險管理計畫等經費4,852千元 ,包括通訊費50千元、按日按件計資酬金2,00 4千元、物品730千元及一般事務費2,068千元 。 |
8,662,000 | 8,956,000 | -294,000 | -3.28% | |||
| 2000 | 業務費 | 8,662,000 | 8,956,000 | -294,000 | -3.28% | ||||
| 2009 | 通訊費 | 117,000 | 67,000 | 50,000 | 74.63% | ||||
| 2027 | 保險費 | 14,000 | 14,000 | 0 | 0.00%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690,000 | 1,928,000 | 762,000 | 39.52% | ||||
| 2051 | 物品 | 1,913,000 | 831,000 | 1,082,000 | 130.2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2,249,000 | 3,794,000 | -1,545,000 | -40.72% | ||||
| 2057 | 給養費 | 1,000,000 | 1,643,000 | -643,000 | -39.14% | ||||
| 2072 | 國內旅費 | 679,000 | 679,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