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6頁
預算機關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669,198,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44,138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59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50千元。
 (2)郵資費9千元。
3.資訊服務費4,107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9
 43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3,164千元。
4.保險費40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801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828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10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718千元。
7.物品4,626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838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3,538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250千元。
8.一般事務費21,551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0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491千元。
 (3)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358千元。
 (4)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5,293千元。
 (5)植栽維護費325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2,445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10,728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350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900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50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151千元。
 (12)辦理各項座談、講習、工作會報及院外聯
    繫、新聞發布等經費200千元。
 (13)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30千元。
 (14)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30
    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6,849千元,包括:
 (1)本院中庭薄膜結構養護工程1,444千元。
 (2)國民法官選任會場室內裝修工程952千元。
 (3)少年輔導大樓電力改善工程4,453千元。
10.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5,000千元,係電氣設
  施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1.國內旅費227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222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5千元。
44,138,000 41,335,000 2,803,000 6.78%
2000 業務費 44,138,000 36,314,000 7,824,000 21.55%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59,000 59,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4,107,000 3,769,000 338,000 8.97%
2027 保險費 40,000 40,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801,000 430,000 371,000 86.2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28,000 828,000 0 0.00%
2051 物品 4,626,000 4,589,000 37,000 0.81%
2054 一般事務費 21,551,000 18,968,000 2,583,000 13.62%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6,849,000 2,134,000 4,715,000 220.9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5,000,000 5,000,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227,000 447,000 -220,000 -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