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9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482,022,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3 辦理司法行政業務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4,542千元,均屬業務費,其
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50千元,包括:
 (1)赴學校進修所需補貼之學分費、雜費等費
   用25千元。
 (2)赴訓練機構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住宿及
   交通等費用25千元。
2.通訊費22千元,包括:
 (1)電話等通信費15千元。
 (2)郵資費7千元。
3.資訊服務費2,166千元,係強化資通安全經費7
 43千元及電腦設備養護費1,423千元。
4.保險費3千元,係司法(廉政)志工保險費。
5.約用人員酬金144千元,係進用工讀生經費。
6.按日按件計資酬金377千元,包括:
 (1)辦理員工及司法(廉政)志工訓練所需授課
   鐘點費169千元。
 (2)辦理公有建築物、消防設備及水質等安全
   申報、檢驗及簽證經費208千元。
7.物品2,629千元,包括:
 (1)公務用文具用品紙張等經費659千元。
 (2)辦理公務所需報表、色帶、碳粉、錄音、
   錄影等耗材費1,805千元。
 (3)法警押解人犯戒護用具165千元。
8.一般事務費7,548千元,包括:
 (1)法袍製作費、法警及庭務員制服費202千元
   。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及員工心理健康協助方
   案等經費1,029千元。
 (3)辦理一、二審法院間業務交流經費395千元
   。
 (4)辦理法官間業務經驗交流經費278千元。
 (5)辦公廳室清潔維護費1,439千元。
 (6)辦公大樓保全經費1,222千元。
 (7)電話總機、檔案管理、駕駛、公文傳遞、
   資料登錄等勞務委外經費2,528千元。
 (8)各類書表等印製費116千元。
 (9)司法(廉政)志工誤餐補助及辦理訓練事務
   費(含便民禮民及訴訟輔導)167千元。
 (10)辦理司法風紀推廣等經費41千元。
 (11)辦理與民有約推廣等經費78千元。
 (12)辦理法律常識及訴訟推廣等經費51千元。
 (13)民眾使用信用卡繳納規費之刷卡手續費2
    千元。
9.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943千元,係電氣設施
 及其他設備等養護費。
10.國內旅費660千元,包括:
 (1)因公派赴出差旅費648千元。
 (2)司法風紀訪查旅費12千元。
14,542,000 14,215,000 327,000 2.30%
2000 業務費 14,542,000 14,215,000 327,000 2.3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50,000 0 0.00%
2009 通訊費 22,000 22,000 0 0.00%
2018 資訊服務費 2,166,000 2,183,000 -17,000 -0.78%
2027 保險費 3,000 3,000 0 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44,000 144,000 0 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77,000 377,000 0 0.00%
2051 物品 2,629,000 2,868,000 -239,000 -8.33%
2054 一般事務費 7,548,000 6,965,000 583,000 8.37%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943,000 943,000 0 0.00%
2072 國內旅費 660,000 660,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