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30頁
預算機關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815,065,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15,689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15,473千元,包括:
 (1)水電費8,93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25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8,68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11千元,係租用電動(機)車
   電池租金。
 (3)稅捐及規費60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26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34千元。
 (4)保險費160千元,係公務汽機車保險費(明
   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5)物品1,838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77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668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793千元。
 (6)一般事務費1,350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
   活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2,018千元,係辦公房舍基
   本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931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478千元,係各型車輛
     18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453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432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16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4,
   0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216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
 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15,689,000 15,698,000 -9,000 -0.06%
2000 業務費 15,473,000 15,482,000 -9,000 -0.06%
2006 水電費 8,937,000 8,929,000 8,000 0.0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1,000 11,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60,000 60,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160,000 160,000 0 0.00%
2051 物品 1,838,000 1,905,000 -67,000 -3.52%
2054 一般事務費 1,350,000 1,359,000 -9,000 -0.66%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018,000 2,018,000 0 0.00%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931,000 872,000 59,000 6.77%
2093 特別費 168,000 16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216,000 216,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16,000 216,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