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6頁
預算機關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310,149,000 元(
計畫內容
辦理一般行政事務,支援配合審判業務執行。  
預期成果
依法辦理各項行政事務,有效達成司法業務之推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本計畫本年度編列53,791千元,其內容如下:
1.業務費53,773千元,包括:
 (1)水電費7,787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水費120千元。
   <2>辦公廳室電費7,667千元。
 (2)其他業務租金42,925千元,包括:
   <1>租用辦公廳室租金42,157千元。
   <2>租用停車場租金768千元。
 (3)稅捐及規費86千元(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
   表」),包括:
   <1>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6千元。
   <2>公務汽機車燃料費40千元。
 (4)保險費9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保險費48千元(明細詳「公務
     車輛明細表」)
   <2>建築物及財產保險費47千元。
 (5)物品934千元,包括:
   <1>辦公廳室清潔用物品336千元。
   <2>公務汽機車油料費297千元(明細詳「公
     務車輛明細表」)。
   <3>非消耗性辦公用具購置經費301千元。
 (6)一般事務費486千元,係員工慶生及自強活
   動等各項文康活動經費。
 (7)房屋建築養護費887千元,係辦公房舍基本
   維護費。
 (8)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355千元,包括:
   <1>公務汽機車養護費197千元,係各型車輛
     7輛之養護費(明細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2>內勤人員辦公器具養護費158千元,按職
     員(含法警、約聘僱人員)151人,每人每
     年1,048元計列。
 (9)特別費218千元,係首長特別費(每月按18,
   100元計列)。
2.獎補助費18千元,均屬獎勵及慰問,係退休退
 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53,791,000 53,146,000 645,000 1.21%
2000 業務費 53,773,000 53,128,000 645,000 1.21%
2006 水電費 7,787,000 7,152,000 635,000 8.88%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42,925,000 42,925,000 0 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6,000 86,000 0 0.00%
2027 保險費 95,000 95,000 0 0.00%
2051 物品 934,000 960,000 -26,000 -2.71%
2054 一般事務費 486,000 489,000 -3,000 -0.6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87,000 821,000 66,000 8.04%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5,000 382,000 -27,000 -7.07%
2093 特別費 218,000 218,000 0 0.00%
4000 獎補助費 18,000 18,000 0 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18,000 18,000 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