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大陸委員會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58頁
預算機關
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34,001,000 元(
計畫內容
持續關注港澳情勢發展,適時採取相關應處作為,完善交 流規範及管理機制,確保國家安全及民眾福祉;維持駐港 澳機構運作,推動臺灣與港澳健康有序交流;關懷服務在 臺港澳人士,妥處人道援助事宜。  
預期成果
掌握及研判港澳及蒙藏情勢,預為研議可能發展及應處作 為;完善港澳人士居留規範及機制,確保國家安全;有序 推動臺灣與港澳交流互動,維繫臺港澳關係穩定發展,確 保國人權益與福祉;建構在臺港澳人士聯繫及互助網絡, 加速適應在臺生活,回饋臺灣社會。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2 臺灣與港澳交流活動之輔導與推動 加強臺灣與港澳相互交流及合作,增進港澳人士
對我多元發展之瞭解,以強化彼此互利互惠之基
礎,編列:
1.因應港澳情勢發展,務實推動臺灣與港澳間經
 貿、文化及學術等民間交流與人員往來;辦理
 港澳青年探索體驗及參訪等活動,促進其對臺
 灣多元發展之瞭解等經費3,882千元。(委辦費
 )
2.加強維繫與港澳臺鄉、臺商之聯繫交流,辦理
 相關交流活動,瞭解臺灣各項建設及發展,並
 配合辦理接待工作等經費1,000千元。(一般事
 務費970千元、短程車資20千元、教育訓練費1
 0千元)
3.強化推動與在臺港澳人士及團體之聯繫交流與
 合作,以座談、研討會等方式,協助適應臺灣
 社會;協處港澳人士在臺緊急、突發及重要事
 件之關懷探視、慰問等經費2,584千元(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一般事務費2
 ,234千元、國內旅費250千元、其他補助及捐
 助100千元)
4.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經貿或文化等展演活動,
 促進臺灣與港澳之相關交流與合作等經費862
 千元。(一般事務費)
5.辦理急難救助欠款追償之法律規定應繳納之各
 項規費及訴訟費用80千元。(稅捐及規費)
6.協助民間社團辦理有關臺灣與港澳各界人士或
 團體之交流、互訪合作;及輔導國內與港澳事
 務相關之民間團體辦理港澳交流業務等經費2,
 968千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7.協助在臺之港澳學生社團辦理活動,以及推廣
 來臺升學事宜等經費630千元。(對國內團體之
 捐助)
12,006,000
2000 業務費 8,308,000 1,955,000 6,353,000 324.96%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00
2024 稅捐及規費 80,000
2039 委辦費 3,882,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066,000 1,492,000 2,574,000 172.52%
2072 國內旅費 250,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3,698,000 34,761,000 -31,063,000 -89.36%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598,000 34,761,000 -31,163,000 -89.65%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