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115-行政院單位預算案-單位預算案第233頁
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325,000 元(
計畫內容
1.消費者保護計畫、方案之研擬或審議;消費者保護教育  之推廣及人員培訓;國際消費者事務合作及交流之推動  等。 2.消費者保護政策、計畫執行之督導及協調等;消費者保  護團體之扶植及公告。 3.消費者保護法相關法規之研修、釋疑,消保法規及判決  等資料蒐集與出版。 4.加強消費者保護官之協調聯繫及推動消費者爭議調解委  員會業務;協調處理重大消費事件;強化商品或服務之  查核檢驗。 5.督導協調權責機關持續精進落實五環2.0食安政策,且  持續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跨部會整合環安、農安、食安  監測資訊,強化中央地方合作稽核檢驗,運用食品雲資  訊及持續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輔導食安  教育與管理等食品安全核心工作計畫。 6.研議食品安全管理強化政策、審查法案、核議及管考食  品安全重大計畫。 7.籌辦重大食品安全會議,追蹤並協調部會辦理會議決議  事項。  
預期成果
1.研訂或審議消費者保護計畫及方案供各機關據以執行、  辦理教育宣導等活動提升消費意識、出席國際消費者保  護相關國際組織會議,加強國際合作及交流。 2.督導協調各主管機關提供充分正確之消費資訊及落實消  費者保護措施;扶植、獎助消費者保護團體,共同推展  消費者保護工作。 3.研修消保法規及核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釐清消保法適用疑義,國內外消保法規、判決等資料  之蒐集、翻譯與出版,以強化法制,落實消費者權益之  維護。 4.強化與地方消費者保護官聯繫及處理消費爭議調解能力  ;協調處理重大消費爭議事件;加強市售商品及服務之  查核檢驗並發布消費警訊。 5.藉由跨部會協調與合作,落實五環2.0食安政策各項工  作推動,精進食安風險預警與聯合稽查制度、整合運用  食品雲資訊、推動學校午餐選用可溯源在地食材及強化  風險溝通與教育等食品安全核心目標。 6.透過跨部會食品安全聯合稽查專案小組,系統化稽查高  風險產品,協調農業部及衛福部,強化市售農產品產地  鑑別、標示及農產品溯源追蹤等,以防堵不安全食品流  入食品供應鏈或農產品混裝販售等食安問題。 7.整合應用食品雲勾稽跨部會資料,推動農安食安環安資  料庫整合與應用、透明化專區及跨部會學校午餐查詢專  區,以及蒐集食安情資及預判預警食安風險,杜絕非法  食品,讓民眾吃得安心。 8.整合跨部會並協調推動及督導食品安全管理政策與措施  ,強化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5預算 114預算 114差異 114比例
01 消費者保護綜合企劃業務 本項計需經費5,29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接洽公務所需郵資及電話通訊費等120千元。
2.志工意外保險費18千元。
3.消費者保護會委員兼職費495千元。
4.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計畫、方案、評選(審
 查)等相關會議所需學者專家出席費及審查費
 等143千元,辦理志工座談會所需鐘點費10千
 元,撰寫或翻譯國內外消費者保護重要論述、
 期刊、雜誌等所需撰稿、口譯及譯稿費等170
 千元,合共323千元。
5.委託辦理消費者保護趨勢及與經濟社會建設有
 關問題研究調查經費800千元。
6.購置國內外期刊、書籍、雜誌及推動業務所需
 辦公物品等208千元。
7.辦理消費者保護相關資料及專案研究等彙編及
 印製90千元、辦理消費者活動經費650千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辦理消費者教育業
 務統合規劃及訓練等1,175千元、志工交通補
 助及誤餐費、工作交流檢討等540千元,合共2
 ,455千元。
8.出席會議及因公出差所需國內旅費50千元。
9.派員參加國際消費者保護執行網絡(ICPEN)及
 其他相關國際會議等所需國外旅費809千元。
 ﹝詳派員出國計畫預算類別表﹞
10.員工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0千元。
5,298,000
2000 業務費 5,298,000 582,000 4,716,000 810.31%
2009 通訊費 120,000 50,000 70,000 140.00%
2027 保險費 18,000
2030 兼職費 495,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323,000 290,000 33,000 11.38%
2039 委辦費 800,000
2051 物品 208,000 10,000 198,000 1,9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455,000 172,000 2,283,000 1,327.33%
2072 國內旅費 50,000 30,000 20,000 66.67%
2078 國外旅費 809,000
2084 短程車資 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