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行政院(院本部)
承辦單位
預算金額
14,370,000 元()
計畫內容
1.院會及其他重要會議之召開,議事日程之安排、會議資
料之保管、典藏及會議紀錄之分發等。
2.編印年度施政方針、施政報告、行政院長講詞及其他重
要報告文件。
3.辦理重大政策及法案之研審。
4.加強與立法院、監察院之聯繫,增進雙向溝通,確保施
政工作順利推展。
5.院區開放參觀之規劃安排。
6.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之處理。
7.院長國內各地訪視行程之規劃與執行。
8.法案之審議與法制問題之諮商。
9.訴願案件審議與訴願業務之督導。
10.舉辦法制及訴願業務座談會。
11.法學資料庫使用授權與法學圖書之購置。
預期成果
1.國家重大政策及施政作為,經由各項會議完成研討,透
過議決,強化施政目標之達成及政令推展。
2.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促使民眾瞭解政府施政作為,
俾利展開各項施政工作,締造國家繁榮進步。
3.提供各項政策擬訂之參考,以強化政策目標之達成。
4.促進行政院、立法院、監察院等之良性互動,順利推動
本院法案及預算案。
5.提升院區開放參觀之品質與效率。
6.快速妥善處理民意電子信件及電話案件。
7.赴國內各地訪視以促進施政順利推行。
8.使審議之法規及研提之法制意見,周妥可行。
9.充實法學專業素養,提昇整體法制作業品質。
10.訴願審議工作之實施,對人民因中央機關違法或不當
之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之訴願案件,獲合法之救
濟。
11.訴願業務之督導,強化各機關訴願業務功能。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5預算 | 114預算 | 114差異 | 114比例 |
|---|---|---|---|---|---|---|---|---|---|
| 05 | 公共事務推展 | 本項計需經費6,562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院區導覽志工及安全維護人員訓練費35千 元。 2.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意外保險費10千元 。 3.辦理院區開放參觀導覽志工在職訓練講師鐘點 費12千元。 4.辦理公共事務業務所需文具及碳粉匣購置費用 100千元,致送輓額等經費150千元,院區參觀 秩序維護物品費9千元,合共259千元。 5.國會聯絡人員名冊印製費140千元。 6.辦理業務研討會及國會聯絡人業務會報20千元 。 7.辦理本院與國會議員施政意見交換座談會300 千元。 8.辦理本院與國會助理、記者、黨團、行政人員 等意見交換、聯繫及其他公共關係等業務經費 607千元。 9.院區開放參觀相關志工交通及誤餐費230千元 ,警衛安全人員誤餐費56千元,辦理志工工作 交流檢討會與活動經費80千元及印製相關文宣 品經費20千元,合共386千元。 10.院區警衛工作所需基本維持費、設施改善與 誤餐費等541千元。 11.辦理院長電子信箱及民意專線話務相關工作 勞務服務費(4人)2,346千元。 12.院長行政專機使用民用機場所需機坪基本費 及額外裝備使用費300千元。 13.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及協勤人員 所需誤餐費1,300千元。 14.辦理院長地方訪視相關工作人員所需國內旅 費306千元。 |
6,562,000 | 6,634,000 | -72,000 | -1.09% | |||
| 2000 | 業務費 | 6,562,000 | 6,634,000 | -72,000 | -1.09% | ||||
| 2003 | 教育訓練費 | 35,000 | 43,000 | -8,000 | -18.60% | ||||
| 2027 | 保險費 | 10,000 | 15,000 | -5,000 | -33.33% | ||||
| 2036 |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2,000 | 13,000 | -1,000 | -7.69% | ||||
| 2051 | 物品 | 259,000 | 259,000 | 0 | 0.00% | ||||
| 2054 | 一般事務費 | 5,940,000 | 5,998,000 | -58,000 | -0.97% | ||||
| 2072 | 國內旅費 | 306,000 | 306,000 | 0 | 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