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財政局
承辦單位
非公用財產開發科
預算金額
62,181,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高雄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本基金之來源如下:三、本府辦理市有財產開發利用,獲行政院頒發之促參案件獎勵金 。」辦理。
2.依據「高雄市政府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與市有財產開發案件權利金及獎勵金分配原則」
第5條規定:「同一地上權案件收取之權利金,以其總額百分之一分配執行機關;其餘全數繳庫。」
辦理。
預期成果
推動各機關積極辦理經管市有財產開發利用,運用民間資金投入各項公共建設,促進經濟發展,增裕稅收。
| 編號 | 科目 | 說明 | 數量 | 單位 | 單價 | 113預算 |
|---|---|---|---|---|---|---|
| 4000 | 獎補助費 | 收支併列62,181,000元 | 62,181,000 | |||
| 4030 |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62,181,000 | ||||
| 獲行政院頒發之促參案件獎勵金,補助高雄市市有財產開發 基金。(中央補助) |
1 | 年 | 60,760,000 | 60,760,000 | ||
| 補助高雄市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依據「高雄市政府辦理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件與 市有財產開發案件權利金及獎 勵金分配原則」) |
1 | 年 | 1,421,000 | 1,42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