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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大寮地政事務所
承辦單位
地價課
預算金額
428,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平均地權條例暨其他施行細則規定,經常調查地價動態,劃分地價區段,計算宗地地價及其他相關業務活動等。 2.辦理重新規定地價工作。
預期成果
 1.保持地價資料之正確、完整並作為徵收土地補償及課徵土地增值稅等參考。2.依據公告地價表課徵地價稅及照價收買並作為計算租金之依據。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3 地價管理 市款374,000元,收支併列54,000元 428,000
1000 人事費 市款38,000元 38,000
1040 加班費 38,000
急辦業務加班費(含重新規定地價34,000元)。 1 38,000 38,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336,000元,收支併列27,000元 363,000
2009 通訊費 50,750
電話費、郵電費、通訊等費用(含重新規定地價11,000元)。 1 50,750 50,750
2018 資訊服務費 5,000
各項資訊相關保養維護等費用(重新規定地價)。 1 5,000 5,0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0,000
影印機租賃租金(含重新規定地價15,000元)。 1 20,000 20,000
2051 物品 100,000
電腦週邊耗材、印表機感光鼓、碳粉、文具紙張等雜支
(含重新規定地價70,000元)。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152,250
各種書表印製、製圖等事務費(含重新規定地價74,000元、罰
金罰鍰收入收支併列27,000
元)。
1 152,250 152,25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5,000
飲水機及事務設備保養維修等。 1 15,000 15,000
2072 國內旅費 20,000
參加會議及洽辦公務、受訓、講習等差旅費(含重新規定地
價15,000元)。
1 20,000 20,000
4000 獎補助費 收支併列27,000元 27,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27,000
核發民眾依平均地權條例81條之4檢舉案件檢舉獎金(違反平
均地權條例罰金罰鍰收支併
列)。
3 9,000 2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