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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機關
高雄市政府地政局
承辦單位
徵收科
預算金額
621,000 元(
計畫內容
 1.依據土地法、土地徵收條例及有關規定國家因興辦公共事業需要或因實施經濟政策,得徵收私有土地。 2.徵收土地程序須報內政部核准,並發給補償或遷移費。 3.依據土地法、國有財產法及有關法規規定程序辦理撥用。
預期成果
 協助府內外用地機關順利取得所需之公共設施用地,如期興建工程。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1000 人事費 市款3,000元 3,000
1040 加班費 3,000
急辦各項業務加班費。 1 3,000 3,000
2000 業務費 市款618,000元 618,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3,000
徵收撥用教育訓練。 1 13,000 13,000
2009 通訊費 152,000
寄發徵收土地公告通知、發價通知單等郵資、電話費。 1 152,000 152,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2,000
教育講座鐘點費。 1 12,000 12,000
2051 物品 100,000
文具用品、影印紙及各項耗材等。 1 100,000 100,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21,000
印製各類清冊、書表等。 1 186,000 186,000
刻章戳等。 1 10,000 10,000
辦理徵收業務相關費用等。 1 25,000 25,000
2072 國內旅費 120,000
洽公旅費。 1 120,000 12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