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選擇分支計畫:
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662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主計處-會計科
預算金額
58,400,000 元(
計畫內容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1條,縣為謀鄉(鎮、巿)間之經濟平衡發展,對於鄉(鎮、巿)得酌予補助。
預期成果
 促進鄉鎮間之平衡發展。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58,400,000元 58,400,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58,400,000
補助金城鎮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8,170,000 8,170,000
補助金城鎮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3,502,000 3,502,000
補助金寧鄉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7,727,000 7,727,000
補助金寧鄉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3,312,000 3,312,000
補助金湖鎮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9,125,000 9,125,000
補助金湖鎮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3,910,000 3,910,000
補助金沙鎮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6,887,000 6,887,000
補助金沙鎮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2,951,000 2,951,000
補助烈嶼鄉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7,110,000 7,110,000
補助烈嶼鄉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3,047,000 3,047,000
補助烏坵鄉公所之預算經費(經常門)。 1 1,861,000 1,861,000
補助烏坵鄉公所之預算經費(資本門)。 1 798,000 79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