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1.中華民國113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一冊)第493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政府
承辦單位
工務處-土木工程科
預算金額
1,500,000 元(
計畫內容
 為維護美化地區公園綠地之景觀設施,以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之休憩環境,辦理暨補助鄉鎮公所或相關單位辦理地區公園綠地設施景觀維護改善工程。
預期成果
 視實需補助辦理設施新整建或維護改善作業,透過本計劃維護改善地區公園綠地設施景觀之完善,提供民眾安全舒適之公共休憩空間。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1 公園整建工程 縣款1,500,000元 1,500,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款1,500,000元 1,500,000
4020 地方政府對下級政府之補助 1,500,000
補助鄉鎮公所或相關單位辦理地區(共融)公園綠地設施景
觀美化規劃設計、新建或改善
工程。
1 1,500,000 1,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