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3.中華民國114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三冊)第109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林務所
承辦單位
經理課
預算金額
32,174,000 元(
計畫內容
 (一)辦理森林公園、植物園花草樹木及環境衛生維護管理。(二)改善森林公園及植物園公共設施。(三)辦理森林遊憩及自然教育等活動。(四)續雇約用人員7名推動業務。
預期成果
 (一)營造優質遊憩環境,滿足民眾親近自然需求。(二)提供完善服務設施場域,保障民眾遊憩安全。(三)推廣林業多元公益,落實自然學習功效。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01 森林遊樂 縣款24,874,000元,收支併列7,300,000元 32,174,000
1000 人事費 收支併列200,000元 200,000
1040 加班費 200,000
因園區管理、辦理或協助相關活動、危木伐除及道路搶通等
業務需要或緊急臨時事項超時
加班費,離島基金補助200千
元。(114年度離島基金金門縣
五園亮點營造計畫,行政院
111年12月21日院臺經字第
1110031266C號函核定補助離
島基金5,600千元、中央配合
款600千元)
 
27×31 人×時 238 200,000
2000 業務費 縣款24,874,000元,收支併列7,100,000元 31,974,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50,000
參加森林遊憩、自然環境教育、生態保育推廣、木材加工
利用等教職訓練等費用。
10×1 人×次 5,000 50,000
2006 水電費 1,248,000
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五處園區,
及內部各展示館所用水費。
12 20,000 240,000
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五處園區,
及內部各展示館所用電費用。
12 84,000 1,008,000
2027 保險費 100,000
投保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五處
園區之公共意外責任險。
1 100,000 100,00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4,416,290
約用人員7人薪資。(含專案約用1人) 7×12 人×月 36,655 3,079,020
約用人員年終獎金。 7×1.5 人×月 36,655 384,878
約用人員勞保機關補助。 7×12 人×月 3,192 268,200
約用人員健保機關補助。 7×12 人×月 1,835 154,200
約用人員勞退新制提撥金。 7×12 人×月 2,250 189,000
約用人員不休假加班費。 1 63,448 63,448
遴用臨時工(專業工)3人辦理森林公園及榕園之旅遊資訊站等
展館之駐點服務。
3×264 人×日 1,488 1,178,496
專業工年終獎金。 3×1.5 人×月 32,736 147,312
遴用臨時工(一般工)17人辦理森林公園、植物園及榕園等3
處園區維護管理等事務工作。
17×264 人×日 1,464 6,570,432
一般工年終獎金。 17×1.5 人×月 32,208 821,304
專業工勞保機關補助。 3×12 人×月 2,850 102,600
專業工健保機關補助。 3×12 人×月 1,650 59,400
專業工勞退新制提撥金。 3×12 人×月 2,000 72,000
一般工勞保機關補助。 17×12 人×月 2,850 581,400
一般工健保機關補助。 17×12 人×月 1,650 336,600
一般工勞退新制提撥金。 17×12 人×月 2,000 408,0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40,000
各項會議委員出席費,離島基金補助40千元。(114年度離島
基金金門縣五園亮點營造計
畫,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
臺經字第1110031266C號函核
定補助離島基金5,600千元、
中央配合款600千元)
16 2,500 40,000
委請專家學者出席會議提供諮詢建議或協助機關稿件審查、
校對、編輯等稿費。
20 2,500 50,000
辦理活動講習、訓練、座談會所需鐘點費。 25 2,000 50,000
2039 委辦費 8,900,000
金門縣受保護樹木棲地改善及樹勢修剪作業。 10 90,000 900,000
金門植物園環境教育場域經營、駐點解說及到校推廣等工
作。
12 291,666 3,500,000
委託辦理原生物種保育復育調查計畫,離島基金補助2,200
千元,中央配合款600千元。
(114年度離島基金金門縣五園
亮點營造計畫,行政院111年
12月21日院臺經字第
1110031266C號函核定補助離
島基金5,600千元、中央配合
款600千元)
2 1,400,000 2,800,000
受保護樹木維護管理計畫(114年度樹木保護-受保護樹木維
護管理計畫,農業部113年08
月09日農會字第1130122388號
函核定補助1,700千元)。
1 1,700,000 1,700,000
2051 物品 1,805,000
辦理生態保育與自然教育推廣活動所需材料費用,與購買環
教(含木育)推廣用相關影片書
籍及用品。
1 300,000 300,000
採購業務推動所需相關消耗品,如文具紙張、電腦耗材、 1 217,000 217,000
衛生、水電器用品耗材等用品
及圖書、報章雜誌等。
0
影印機碳粉匣、各園區展館與種園圃等營運所需衛生、防護
用具、手套、工作服、水電器
用品耗材等、木育互動學習館
遊具或展品、園區補植苗木及
種苗、木工器械所需工具及器
械等、木工木料油漆等材料、
DIY活動材料及器材等,離島
基金補助650千元。(114年度
離島基金金門縣五園亮點營造
計畫,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
院臺經字第1110031266C號函
核定補助離島基金5,600千
元、中央配合款600千元)
1 650,000 650,000
採購割草機、修籬機及碎木機等農機具用油。 12 25,000 300,000
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五處園區業
務推動所需非消耗品,如農機
具、工作器具、防護用具、陳
設展示、衛生及事務物品費
用。
12 28,166 338,000
2054 一般事務費 2,364,710
執行業務所需費用,如1.廣告宣傳、環境布置、風俗民情祭
祀等費用。2.邀請專家學者及
中央部會長官蒞金指導業務聯
繫等相關費用。
1 120,710 120,710
執行業務所需活動文宣印刷、獎牌及宣導品製作。 1 100,000 100,000
本所管轄之9座公共廁所清潔維護,與所轄5處公園園區環
境清潔維護工作。
12 150,000 1,800,000
計畫或活動中所需環境布置整理、文書等雜支,離島基金補
助344千元。(114年度離島基
金金門縣五園亮點營造計畫,
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臺經
字第1110031266C號函核定補
助離島基金5,600千元、中央
配合款600千元) 
1 344,000 344,000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50,000
辦理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5處
園區之展示館舍、硬體建物、
停車場及其附著物所需養護費
用。
12 37,500 450,000
辦理各園區內展示廳舍,硬體建物、兒童用具,停車場、木
路製步道、觀景台或平台等及
其附著物之防漏水、油漆、補
強、維修、防護所需養護費,
離島基金補助500千元。(114
年度離島基金金門縣五園亮點
營造計畫,行政院111年12月
21日院臺經字第1110031266C
號函核定補助離島基金5,600
千元、中央配合款600千元)
1 500,000 500,00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814,000
辦理森林公園、植物園、榕園、媽祖公園及茅山塔等5處
園區之公共設施及公務應用設
備所需之保養、維修等費用。
12 58,333 700,000
木工場加工設備雷射雕刻機、切割台、鉋花機等13台機具例
行保養、維護費用。
13 8,769 114,000
各園區搬運車、鏟裝機等機械設備所需之保養、維修等費用
600千元。(114年度離島基金
金門縣五園亮點營造計畫,行
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臺經字
第1110031266C號函核定補助
離島基金5,600千元、中央配
合款600千元)
12 50,000 600,000
辦理各園區之投影機、音響、展示牌等公共設施及公務應用
設備等之維修保養,離島基金
補助400千元。(114年度離島
基金金門縣五園亮點營造計
畫,行政院111年12月21日院
臺經字第1110031266C號函核
定補助離島基金5,600千元、
中央配合款600千元)
1 400,000 400,000
2072 國內旅費 176,000
因執行業務需要人員、講師、委員等所需差旅費用。 20×1 人×次 5,500 110,000
聘請專家學者蒞金與同仁洽公、研習觀摩或執行本計畫所 12×1 人×次 5,500 66,000
需赴台執行相關業務所需國內
旅費,離島基金補助66千元。
(114年度離島基金金門縣五園
亮點營造計畫,行政院111年
12月21日院臺經字第
1110031266C號函核定補助離
島基金5,600千元、中央配合
款600千元)
0
2081 運費 10,000
因業務陳展物件之公物運輸、裝卸、通行等所需費用。 1 10,000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