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A04.中華民國114年度金門縣總預算各機關單位預算案(第四冊)第356頁
預算機關
金門縣警察局
承辦單位
後勤科
預算金額
37,553,000 元(
計畫內容
 110-114前瞻計畫-金寧分駐所重建計畫(總金額中央補助7,999萬3,500元,縣配合款14,116,500元,合計9,411萬元,採分年編列預算)。
預期成果
 使員警工作環境更舒適,工作更有效率。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4預算 113預算 113差異 113比例
03 房屋建築及設備 縣款5,164,500元,收支併列32,388,500元 37,553,000 28,017,000 9,536,000 34.04%
3000 設備及投資 縣款5,164,500元,收支併列32,388,500元 37,553,000 28,017,000 9,536,000 34.04%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7,553,000 28,017,000 9,536,000 34.04%
110-114年前瞻計畫-金寧分駐所重建計畫(總金額中央補助
7,999萬3,500元,縣配合款
1,411萬6,500元,合計9,411萬
元,分年編列預算)。依內政
部警政署109年12月9日警署後
字第10901653571號函辦理。
111年309萬5,000千元(中央
款216萬3,000元,縣配合款93
萬2,000元);112年2,544萬
5,000元(中央款2,162萬8,000
元,縣配合款381萬7,000元);
113年2,801萬7,000元(中央款
2,381萬4,000元,縣配合款420
萬3,000元);114年3,755萬
3,000元(中央款3,238萬8,500
元,縣配合款516萬4,500
元)。
1 37,553,000 37,55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