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機關
花蓮縣政府
承辦單位
教育處
預算金額
5,711,662,000 元(
計畫內容
 1.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經常門各項教育經費5,491,246千元。(一般性補助款346,882千元、縣配合款186,478千元、縣負擔4,957,886千元) 2.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資本門各項教育經費220,416千元。(一般性補助款90,592千 元、縣配合款55,315千元、縣負擔74,509千元) 3.經資門合計5,711,662元:一般性補助款437,474千元、縣配合款241,793千元、縣負擔5,032,395千 元。
預期成果
 如期完成。
編號 科目 說明 數量 單位 單價 113預算
01 國民教育行政 縣庫負擔5,491,246,000元 5,491,246,000
4000 獎補助費 縣庫負擔5,491,246,000元 5,491,246,000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5,491,246,000
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項教育經費-教育處(含一般性補助
款218,565千元、縣配合款
144,286千元、縣負擔628,000
千元)(先期11,320千元)(經常門)
撥補附屬單位預算教育處分預
算之基金用途明細表分支計畫
明細如下:
1.高級中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
1,267千元。
2.高級中學課務管理及獎補助
26,545千元。
3.國民中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
27,320千元。
4.國民中學課務管理及獎補助
14,714千元。
5.國民小學國教管理及獎補助
77,425千元。
6.國民小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
65,408千元。
7.國民小學課務管理及獎補助
1 990,851,000 990,851,000
101,825千元。
8.幼兒教育管理及獎補助
38,758千元。
9.特殊教育管理及獎補助
19,678千元。
10.社會教育管理及獎補助
33,833千元。
11.體育管理及獎補助118,406
千元。
12.衛生管理及獎補助404,606
千元。
13.人員維持費48,176千元。
14.基本行政工作維持19,826
元。
(差異:收支併列5,336千元、
自有財源1,600千元)
0
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項教育經費-體育高中(縣負擔)(經常
門)
1 54,820,000 54,820,000
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項教育經費-各國民中學(含一般性
補助款28,902千元、縣配合款
5,214千元、縣負擔1,339,576
千元)(經常門)
1 1,373,692,000 1,373,692,000
撥補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各項教育經費-各國民小學(含一般性
補助款99,415千元、縣配合款
36,978千元、縣負擔2,935,490
千元)(經常門)
1 3,071,883,000 3,071,883,000